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宁武县医疗集团因工作需要,拟对宁武县医疗集团县乡医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公司受宁武县医疗集团委托于2020年7月2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人:宁武县医疗集团
项目名称:宁武县医疗集团县乡医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700万元
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30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单位:宁武县医疗集团
地址:忻州市宁武县
联系人:韩金龙
联系电话:186****8113
采购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开拓巷北2****大厦
项目联系人:张迎和、赵旭红、刘鑫宁
电话:0351-***3606、186****1900
专家论证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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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医疗集团县乡医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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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武县医疗集团县乡医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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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宁武县医疗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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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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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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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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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职称或资格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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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振英 |
****中心 |
136****0020 |
142201196402151459 |
高工 |
信息 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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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宏峰 |
忻州市财政局 |
139****6643 |
142201197511279165 |
会计师 |
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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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官文 |
忻州市中播转播台 |
130****6249 |
142201196306189174 |
高工 |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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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 意见 |
论证小组就宁武县医疗集团县乡医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项目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采购项目数量、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详实、具体合理;该项目采购需求合规、完整、明确,建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采购和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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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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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5/cLuUmnMBFQd468a9sWM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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