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0年1月7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況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临汾市妇幼保健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LFTLZHXQ【2020】-001
四、采购预算:1217.02万元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覆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临汾市妇幼保健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357-***3907
拟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荔
联系电话:157****9333
附件:采购需求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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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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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盖章) |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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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217.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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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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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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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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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永轶 |
电气 |
工程师 |
临汾市第三人民院 |
137****0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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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吉庆 |
医技 |
主任 |
****中心医院 |
137****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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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波 |
信息 |
工程师 |
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 |
135****2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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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需求论证结论 |
1、该项目均为医院正常运营的基础必需设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支持国家节能环保,促进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该项目能够较好的满足医院正常运行的要求,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专家:柴永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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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符合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要求,符合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具有较高可行性。 专家:常吉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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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相关标准,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专家:张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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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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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5/e-DphG8BEybLAZBDOTz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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