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平定县****中心视力筛选仪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平政采[2021]-YQ001号
三、预算金额:258000元
四、更正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七条第7项“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备:药监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代理的国产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更正为“ 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备:药监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第二类 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 》及所代理的国产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2、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30-17:30,公休日除外。)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8:3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心(****大厦)
4、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9:00
2)、地点:****中心(****大厦)
5、其他事项不变。
联系人:刘美娥(****中心)5616609
吴 振(平定县妇幼保健院)138****781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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