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与2020年6月17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LFHQLZB-2020-0601
四、采购预算:960万元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57-***3907
拟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临汾恒仟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357-***7222
附件:采购需求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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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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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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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9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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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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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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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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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双囤 |
工程师 |
临汾市人民医院 |
130****8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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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江明 |
工程师 |
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 |
138****5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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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繁晶 |
主任 |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
139****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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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论证小组通过对需求文件的讨论一致认为临汾市妇幼保健院拟采购的医疗设备,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先进设备,具有前瞻性,该设备的投入可大大提高医院的诊疗和科研水平,更好地为全市妇幼保健事业服务。该设备采购及诊疗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能执行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等规范,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安全、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时间和方式能满足医院要求。 该院采购部分产品,属非限制性进口产品,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医院前瞻性发展需求,国产设备不能满足需方要求,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专家签字:赵江明、孔繁晶、卫双囤 2020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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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5/woTRwnIB9OED_OiUK6w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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