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BZHJ-BZ202611
1.招标条件
霸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霸发改投资[2026]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霸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267.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602.69万元;建设规模:对霸州市北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小魏营村(碧水雅居一期)改造项目、朱庄、迎恩村片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监理内容:1、迎宾道(东环路至天祥路)****道****.2平方米及其他配套工程。2、金康道(朝阳路至牤牛河堤)人行道改造面积为30046.8平方米及其他配套工程;绿化改造面积约4529平方米,包含道路两侧绿化带标准化更新。3、温泉道(益津路至天祥路)人行道改造面积为13359平方米及其他配套工程;改造钢筋混凝土d1200-d1400****道****米,改造钢筋混凝土d800-d1000雨水预埋管40米,同时进行路面恢复以及配套工程。4、天祥路(裕华道至金康道)****道****.38平方米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霸州市。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 本次招标范围:霸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6.16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
326个日历天,从2026年8月9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2.4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1)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近一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
(4)落实政府采购需要执行的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二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5.2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需要兼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所监****城区域(霸州市辖区),在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2项,并在投标文件列明在监理项目情况(未列明、未声明的视同不存在在建监理项目)。
( 三 )其他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平台 ”的信息为准);
3.7其他要求:
(1)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冀建质安函 【2023】528号《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备齐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五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七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十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监理员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在监理企业工作并注册(以注册证书的签发日期为准)满二年及以上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可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2)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需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3 ***网上下载时间:请于2026 年 6 月 25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6 年 7 月 1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7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平台、***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平台(http://www.****.gov.cn)向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于亭 , 联系电话:0316-***0079 。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城****城乡建设局霸州市****中心
联系电话:0316-***6939
电子邮箱:zh****@****.com
9.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 ”评审相关规定。
(2)****中心服务责任人:张磊;地址:****路****号(****中心****中心),电话:0316-***5833 。
(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路****号 ;联系人:许世峰,联系电话:137****1818。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霸州市站前街北侧 ;项目负责人: 于亭 , 联系电话: 0316-***0079 ;联系人: 于亭 ,联系电话:0316-***0079 ,电子邮箱: h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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