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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详情 | |||||||||||||
| 公示标题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2023年第二期公开招募(A、B、C、D包)入选名单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3-03-29 19:35:50 | ||||||||||
| 是否终止: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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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 2023年第二期公开招募(A、B、C、D包) 入选名单公示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 2023年第二期公开招募(A、B、C、D包) 招募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按照招募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招募结果如下:
202 3 年 3 月 30 日 00时00分至202 3 年 4 月 3 日 24时00分。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入选名单公示有异议的,可向招募人提出。依据《中国电信广东公司采购异议和投诉处理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 参选人或与招募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 1 )异议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 ( 2 )采购项目名称; ( 3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5 )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如有); ( 6 )提出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必须加盖公章;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异议人对 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 ,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招募人 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配合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6. 被异议人为供应商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异议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异议人和被异议供应商当面进行质证。异议人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撤回异议;被异议供应商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说明权利。 7.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情况的, 招募 人有权不予受理: ( 1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 2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3 )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对开标 / 唱价的异议除外); ( 4 )超过异议时效的; (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8.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招募人联系方式: 地址:****城八路 11号大院 联系人: 陈 先生 电话: 19306682356 电子邮件: ch****@****.cn 招募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2022 年 3 月 2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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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52/A8snLYcB42SQwMHVoZm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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