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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牌坊枢纽楼室外储油罐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2026-06-09招标公告-公告询价重庆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新牌坊枢纽楼室外储油罐改造项目
预算 96.126万
省份/直辖市 重庆 地区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查看87个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侯老师 189****6911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贺诗佳 135****9418 点击查看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2026年新牌坊枢纽楼室外储油罐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新牌坊枢纽楼室外储油罐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6-1640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1.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1.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4建设地点:重庆电信新牌坊枢纽楼大院内。

1.1.5采购预估金额:961261.23元(不含税)其中设计费用约36657.18元(不含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844604.05元(不含税)、其他费用约80000元(不含税)。

1.1.6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采购;且包括油罐建设期发生的安全预评估和安全验收评估;包括环境评估;

1.1.7计划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完成,设计周期为30个日历天完成。

1.1.8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1.1.9质量缺陷责任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10质保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年;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及设施、设备安装工程、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1.1.11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新牌坊柴油罐改造项目方案文本和模拟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设备工艺、土建配套等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施工范围:完成方案文本范围内的土建配套、设备安装等专业的施工;主要内容详下:1)设备部分:新购15000L双层埋地柴油罐;2台潜油泵、2台屏蔽泵和2台排污泵。

2)管阀部分:工艺设计中体现的所有阀门及各设备间连接的所有管道。

3)土建部分:拆除原有油机室外的10000L埋地柴油罐,新建SF双层地埋油罐、卸油平台、消防沙池、新埋地罐的腔体、基础、管沟、阀门井、检修井、事故泄漏收集池等配套设施。

4)仪表及自控部分:新增PLC自动控制系统、液位仪表及连锁控制的切断阀门等。

5)动力系统:新增设备的动力线缆及新增PLC自控系统联锁阀门涉及的所有信号线。

(3)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进行环境评估;

(4)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油罐建设期发生的安全预评估和验收期的安全验收评估。

1.2.2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om.cn 点击查看)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如下,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①设计费响应折扣系数最高限价100%;

②建筑安装工程分部分项费:

A土建工程最高响应折扣系数限价100%

注:土建工程报价折扣系数=(土建工程清单报价/土建工程清单最高限价)*100%

B设备安装工程最高响应折扣系数限价100%

注:设备安装工程报价折扣系数=(设备安装工程清单报价/设备安装工程清单最高限价)*100%

③其他费用响应折扣系数最高限价100%。

注:其他费用报价折扣系数=(其他费用报价/其他费用最高限价8万元(不含税))*100%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按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各方公章,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方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联合体协议分工明确必须承担施工及设备采购工作。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其他成员和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响应与共同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响应的,分别提供主体资格证件,并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署响应文件。询比文件中除特殊说明,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响应文件的所有应答和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施工单位均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5)组成联合体进行响应的各方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2.1.4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B两项资质:

A、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B、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注:①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如联合体响应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由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

2.1.5安全生产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名称为响应单位名称)。

注: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2)如联合体响应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2.1.6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含有①储油罐改造或②加油站油气系统改造类)证明材料,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同时具备至少一个设计业绩及一个施工业绩。

(2)具备至少一个工程总承包模式业绩(须体现设计及施工业绩)。

设计业绩标准:设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万元(含税);

施工业绩标准: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5万元(含税);

工程总承包模式业绩标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税)。

注:每个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以下2项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1.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第(1)、(2)项,如为框架协议的,还须同时提供第(3)项,否则不予认定:

(1)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盖章页、双方主体、签订时间等);

(2)与上述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及随同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发票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gov.cn 点击查看)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或出现红冲等发票无效情况的,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提供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或证明材料

①订单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时间及金额。

②如无订单的则提供框架协议对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对方公章或业务部门章。证明材料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执行时间及金额。如提供批量项目证明的,则每个项目都应注明具体执行时间和金额。

2. 根据上述证明材料认定业绩时间和金额。

(1)如提供单项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合同金额为准。

(2)如提供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订单或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订单或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框架协议金额。

注:①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②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③如联合体响应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由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2.1.7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在响应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建筑师或建造师资质证书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2)须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证书扫描件)。

3)须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已取得成交候选人资格或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如不满足承诺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2、设计人员4名:设计负责人1人,设计员3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施工人员至少5名,资质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施工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至少1名、安全员至少1名、质量员至少1名。

a)施工负责人:

1)须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证书扫描件)。

2)须具备在供应商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施工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建造师资质证书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b)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相适应的初级及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职称证、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c)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须附上岗证书、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安全员1名须附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要求:

(1)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电工)至少一个;

(2)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电焊工)至少一个;

如一人同时持有(1)(2)类证书,分别计取其证书。

注:

①人员不得兼任,如人员兼任,不予认可。

②第1项,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第2项,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成员单位人员担任;第3项,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人员担任;

③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6年2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派遣或外包人员,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④评委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gov.cn 点击查看)、全国或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

⑤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网址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gov.cn 点击查看)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证件相关信息,如特种作业证存在有效期过期、专业信息不正确或在有效期内未按时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情形,该特种作业证不予认可。

⑥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标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8购买保险要求:供应商须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购买包含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内的人身意外类相关保险(保障范围须覆盖本项目全部实施人员,累计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保单证明,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购买并达到相应保额。

2.1.9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6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6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6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自2024年6月16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 点击查看)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供应商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6月9日08时30分至2026年6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om.cn 点击查看)”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6日09时30分 。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om.cn 点击查看)”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样品种类、规格、数量: / 。

6.3 样品递交要求及相关说明: /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om.cn 点击查看)”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884 点击查看

服务邮箱:zb****@****.cn 点击查看(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cn 点击查看(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om.cn 点击查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点击查看)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路****号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侯老师

电 话:189****6911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ho****@****.cn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联 系 人:贺诗佳

电 话:135****9418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he****@****.cn 点击查看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om.cn 点击查看)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23-****8762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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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52/LNPXqZ4BLRKCxEZfFkv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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