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26***网络信号放大器采购项目集中公开招标(招标编号:DF-LTS-ZYLL20260821),招标人为 ***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网络覆盖质量与运行效能,***网络信号放大器的实际使用需求,依据全省各地市需求申报统计情况,***网络信号放大器采购需求。
1.2 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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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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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网络信号放大器(常规型)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台 |
60 |
827,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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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网络信号放大器(增强型) |
台 |
20 |
293,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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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网络信号放大器(应急型) |
台 |
20 |
322,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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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光网络信号放大器(室内型) |
台 |
16 |
139,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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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台 |
套 |
2 |
15,91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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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室外恒温箱 |
台 |
50 |
36,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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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配套辅助材料 |
套 |
50 |
3,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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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光网络信号延伸终端(增强型) |
台 |
50 |
5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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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延伸终端模块(增强型) |
个 |
50 |
18,600 |
本项目是集中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3预算额度(不含税):1711738.80元
1.4到货时间:订单下达后15日内到货
1.5保修期限要求:验收通过后36个月
1.6框架协议有效期:协议签订之日起24 个月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基准价的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 投标人须具备202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的不少于10万元的同类(光网络信号放大器)业绩案例1个;(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合同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框架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网址:https://****.gov.cn。)。
2.3 投标人所投核心设备(光网络信号放大器(常规型)、光网络信号放大器(增强型)、光网络信号放大器(应急型)、光网络信号放大器(室内型))须具备工业和信息***网许可证。***网许可证办理,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中标,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20***网许可证并在办理完成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拉入黑龙江联通供应商黑名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4 投标人为参与《2026***网络信号放大器采购项目集中公开招标测试》,测试通过合格的供应商。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和黑龙江省级负面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7 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7.1 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7.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7.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7.4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5以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7.6投标方承诺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机柜质量抽样、送检、检验、复测等工作,无偿提供检测所需样品,并承担样品寄送、检测试验、现场抽检等全部检测相关费用,所有检测相关支出不再单独结算,均包含于投标综合报价中。若产品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复检费、复测费、返工置换等额外费用亦全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7.7投标报价包含设备费及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包装费、仓储费、提货/送货费、二次投递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伴随服务费等。
2.7.8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VMI厂库前移协议。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2日09时00分至2026年08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投标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报名截***网***平台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010-****2255-3-8-2)、IPASS(联系电话:10019-7)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IPASS升级等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报名、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操作。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n)登录后,进入“***平台—联****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网上支付。
4.2.3投标人进入沃支付界面在售标时间内结算支付,***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900-2);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平台自动关闭购标通道,将无法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接收邮箱请供应商仔细填写《发票填开明细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招标适用)
5.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09日14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联****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www.****.cn)”,使用iPASS加密上传至“联****中心”。
5.1.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1.3本项目开标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联****中心”开标大厅进行,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邀请投标人***平台准时参加,请在30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上述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超时未进行确认或未提交异议将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5.1.4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10-****2255-3-3-1、在线客服、联系邮箱hq****@****.cn)。
5.2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测试公告。
6.2 测试相关费用:详见测试公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平台( http://www.****.com)、***网(http://www.****.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路****号****楼
联系人:张智颖、王艺霖
电 话:0451-****9651、132****3953、156****2910
电子邮件:hl****@****.com
招标人:***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街****号
联系人:朱经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0451-****1329
异议申诉渠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杨经理
异议申诉电话:186****0133
电子邮件:hl****@****.com
监督部门:***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心
监督电话:0451-****0182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招标人:***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8月21日
异议渠道: 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心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黑龙江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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