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 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 委托,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350301]PTHS[CS]2023009、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网(****.gov.cn)***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8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1]PTHS[CS]2023009
项目名称: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9,208.00元
采购包1(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549,20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49,208.00元
磋商保证金: 5,492.0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年) | 否 | 服务项目包括:****楼****楼的室内外及院内周边物业服务,总服务面积约6000㎡(含室外场地绿化面积)。 服务内容及范围(包括保安门岗、监控室、消控室、环境卫生、绿化维护、医疗垃圾收集、门诊手术室、检验科及电梯、消防维保、日常小修服务等) | 549,208.00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无
节能产品: 无
环境标志产品: 无
信息安全产品: 无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6-15 至 2023-06-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06-28 08: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建****大道****号5号开标室(****中心)
六、开启
时间: 2023-06-28 08:3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大道****号5号开标室(****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 福建****街****号
联系方式: 150****4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路****号****小区****楼梯405
联系方式: 0594-***1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张
电话: 0594-***1398
网址: ****.gov.cn
开户名: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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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58/TV29vogBLrlj_wdLSq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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