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发〔2026〕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贞丰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终止1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6日
特此公告
附件:贞丰县医疗保障局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xlsx
贞丰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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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648/6pREhKABMqitpwL5Z2v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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