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68套装配式混凝土塔筒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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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920 点击查看
邮编:55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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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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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
惠水县濛江街道长田乡长田村 |
贵州德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贵州奇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惠水县濛江街道长田乡长田村(惠水县长田村摆老组华创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有限公司五号厂房),改造生产车间2950平方米。新建塑料包装薄膜生产线,包括购置五层吹膜机、pp淋膜机、涂布机、印刷机、分切机等生产设备。水电、消防、环保等工程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吨塑料包装薄膜。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采取科学管理、合理布局,定期对施工场地适当洒水,设专人定期清扫,加快施工周期,缩短工期等措施,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涉及土地开挖等工序,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期人员洗手废水等作为场区抑尘用水。如厕污废水依托华创工业园区公厕、***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120m3/d),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全部用于华创中小型创业基地绿化,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装修阶段产生的废油漆桶等容器,经统一收集后,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辅料堆放粉尘 项目厂房为全封闭式结构,项目针对各原辅料堆放区应严格采取编织遮盖、厂房采取强制通风、设专人定期清扫地面、针对堆放、装卸工序等采取‘轻拿轻放’等措施,厂区原辅料堆放产生的颗粒物经厂房内部自然沉降后,厂界浓度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吹膜系统工序产生的废气 项目吹膜系统工序产生的废气(挥发性有机气体、臭气浓度),经各吹膜机、吹塑机配套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统一进入配套设置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吹膜系统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经配套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厂房通风等措施,确保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区厂界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印刷工序采用水性油墨,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呈无组织排放,通过通风换气等措施,确保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涂布工序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涂布工序产生的物料主要为胶水,涂布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呈无组织排放,通过通风换气等措施,确保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不合格产品及下脚料破碎粉尘 项目不合格产品及下脚料,经配备的造粒机(破碎机)破碎处理后,回用作为生产原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在厂房内部自然沉降,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6)汽车尾气 项目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加强周边绿化,自然扩散等措施,确保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拖布清洗废水等。产生的生活污水、拖布清洗废水,依托华创工业园已建公厕收集后,一***网收集后进入华创工业园污水处理站(120m3/d),采取“隔油+格栅+调节+生物接触氧化+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必须基础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确保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吹膜机、造粒机、涂布机、印刷机等机械设备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通过减振、隔声,以及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工艺中不合格产品及下脚料和废滤芯(含尘),废包装袋、设备维修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墨桶、废胶桶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经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不合格产品及下脚料经统一收集后堆存于一般固废区,经造粒机(破碎机)破碎回用。废滤芯(含过滤粉尘)经厂家定期更换(每半年更换一次)后袋装密封外运处置。废墨桶、废胶桶、废活性炭、意见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废机油泄漏、危废暂存间、火灾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企业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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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68套装配式混凝土塔筒项目 |
长顺县工业园区(威远片区) |
中水十五局(黔南州)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
贵州迎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顺县工业园区(威远片区),地理坐标:106°29′23.711″,25°59′31.058″,属于砼结构构件制造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25526m2,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0.72%。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车辆采取篷盖、密闭等措施,采用吸尘或先洒水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应选择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选用优质环保涂料,在装修期间,加强通风换气。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混凝土的养护废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清掏作为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并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土石方用于构筑物基础回填、场地找平及雨水沟垫层夯实,弃方集中堆放并全覆盖防尘,清运至长顺县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处置。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回收后外售给回收单位,不能回收的运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废油漆和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道路运输粉尘 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处理,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 (2)刷脱模剂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 脱模剂涂刷、模具清理等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完成,生产车间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加强厂房通风,保证车间足够换气次数。 (3)钢筋切割粉尘 全封闭式钢筋加工车间,配备2台移动式粉尘净化器,钢筋切割粉尘收集经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处理后,与未收集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近期,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远期,待***网接通长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网,排入长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养护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无动力一体化斜板隔油装置隔油处理后,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全部回用于养护,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一体化隔油设备区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加强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净化器收集的粉尘、钢筋边角料、废脱模剂桶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资源回收单位,一般固废暂存间防渗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润滑油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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