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城融合山野素造项目、罗甸县边阳镇产业发展2025年度新场村有机肥厂建设项目、10万吨/年热法磷酸项目、黔南州都匀毛尖牛生态养殖产业园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3075 、0854-***8920
传真:0854-***3075 、0854-***8920
通讯地址:****路****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中心****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920
邮编:55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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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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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融合山野素造项目 |
荔波县-朝阳镇岜马村 |
贵州山野素造旅游有限公司 |
贵州荔梵环境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朝阳镇岜马村,地理坐标东经:107度 47分51.358秒,北纬:25度 20分 12.736 秒。项目利用拉梁采石场旧址改造为山地户外潮玩新业态基地、高端民宿、国家级5C高端营地。项目占地27476.1平方米,新建独栋民宿16栋,建筑面积904m2,****中心(前台、茶咖吧、餐厅、厨房、洗手间、储藏间、办公室、设备间等)1栋,建筑面积2000m2,生态停车场约4000m2,总绿化面积约12000m2,并配套厨房油烟净化设施、隔油池、生活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餐饮最大接待能力400人/天,住宿最大接待能力64人/天,自由露营、亲子活动、小型艺术展、婚礼、音乐会、露天电影等活动接待能力500人/天。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避让与减缓措施 施工活动集中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防止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征地红线,以征地红线为界,设置围栏,同时在人为活动频繁,容易进出,路口等区域设置警示牌,提示施工人员或其他外来人员禁止进入非施工区域对植被造成破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石方、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坚决制止森林资源滥砍乱伐、保护和培育现有森林,特别要防止趁工程建设之机大肆砍伐林木事件的发生,在工程施工活动中,重视对现有森林植被的保护;严禁山火,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强化对现有森林的管理。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定期对施工期及施工区周围森林病虫害调查以及防火等宣传和巡查;施工期间采取适当洒水降尘措施,降低扬尘污染,且尽量避免在植物繁殖期施工。 (2)恢复与补偿措施,主体建筑完工后尽快对规划的景观绿地进行绿化。 (3)施工期对动物的保护措施 ①开展宣传和教育,在认真做好工程区域周围生态环境建设和对动物栖息地很好保护的同时,还必须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法治教育。采用岗前培训、张贴标语、印制动物保护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②施工管理措施,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设置界碑和标识、明确施工人员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作业或日常活动;加强施工和人员的环境管理,纳入施工人员的日常工作准则,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宣传,禁止施工人员擅自活动,维护区域野生动物领地;施工期应该避开野生动物的繁殖期,特别是禁止夜间强光辐射,并且采取降噪、抑尘、避光等污染控制措施;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以警戒线划分施工区域边界,防止施工人员误入施工区外,对非施工区范围内的动物造成影响; (4)施工期对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他们的保护意识,同时加强施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在风景名胜区内活动。并安排专人对施工环境状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②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③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定点分开堆放,定时清运,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随意丢弃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④运输车辆进入风景名胜区应限速行驶,减少施工场地扬尘;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或喷雾抑尘,大风和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和露天存放;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料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并加盖篷布,防止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堆放应有篷布遮盖,运至施工现场应尽快使用,减少堆放时间,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立围栏,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 (5)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①在靠近生态红线***网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禁止越界施工,以减少生态影响。 ②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或喷雾抑尘,大风和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和露天存放;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料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并加盖篷布,防止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堆放应有篷布遮盖,运至施工现场应尽快使用,减少堆放时间,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立围栏,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实施扬尘的全过程管理,在施工场地设置施工标志牌,明确工程内容及环保措施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2)施工场地布置雾炮机,土方开挖和回填时,应洒水喷湿降低起尘量,***网;施工期要加强表土临时堆放场的管理,***网、定期喷湿的措施,防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网,防止风力扬尘产生;施工场地内车行道路进行硬化或采取铺设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防止机动车运输道路扬尘产生;对施工场地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 (3)施工场地的进出口设置车轮过水浅池(6m×10m)一座,出入工地的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应在池内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4)物料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高度不得超过车辆厢板上沿,车斗用篷布覆盖或采取密闭式车斗,严禁超载运输,限制车速。 (5)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装修中选用质量合格、通过国家质量检验建筑材料。 在严格采取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定期洒水等措施后,可最大程度地减轻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能够满足可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优先建设车辆过水浅池1座(6m×10m)及车轮清洗水沉淀池(有效容积2m3),该部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施工期沿施工场地设置截排水沟,并在截排水沟末端、地势较低处设置1座初期雨水沉淀池(容积100m3),基坑废水引入场地雨水沉淀池中收集沉淀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使用,不外排。 (3)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收集后作为场地抑尘用水使用,不外排;如厕废水经场区临时卫生间化粪池(容积:1m3)熟化处理后,清掏作为周边农田农肥。 (4)对场地植被进行清理前,尽快修建场地截排水沟和初期雨水沉淀池(1座,100m3),降雨导致的地表径流经截排水沟收集后引至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时应考虑用防雨布对开挖和填筑的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回填区域、边坡、表土剥离临时堆放场等进行覆盖,将降雨产生的面源流失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免局部噪声级过高。把噪声大的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在22:00~6:00、12:00~14:00期间应停止施工。 (2)降低设备噪声,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并采取临时噪声减缓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3)降低人为噪声,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尽量少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采用现代化通信工具。 (4)在施工场地东南侧施工场界设置隔声墙(长60m,高3m),进一步缓解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经严格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敏感点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做到随挖随填,减少土石方的临时堆放量,减少临时占地;合理调度土方量,以挖做填,减少土方量产生,尽量在场地内做到挖填平衡,无法平衡的土石方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弃土场处置场所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2)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如废弃砖石、边角料、混凝土碎块等。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转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弃土场处置。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法治教育。采用岗前培训、张贴标语、印制动物保护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2)在项目区外可能进入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益林、***网围挡,并设置警示牌、宣传牌,提醒游客禁止进入该区域。 (3)严禁山火,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强化对现有森林的管理。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定期对项目区域周围森林病虫害调查以及防火等宣传和巡查; (4)项目区域内绿化植被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注重乡土植物应用,突出地方特色。适应性强是乡土植物的一大特点,乡土植物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进化,能够适应当地特殊的土壤、气候以及水分条件,并且具有抗虫害、耐瘠薄等优良特性。所选植物要求具备丰富的种源,且在市场上能够购买或在山上可以采集到。禁止引种栽培境外入侵物种。 (5)加强项目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严禁生活垃圾随意堆放、丢弃;加强项目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理,严禁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樟江。 (6)对樟江风景名胜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平面布局,厨房、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远离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布置,生活污水收集池采用地埋式封闭设计,并加强项目绿化、喷洒除臭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等措施。 (7)对樟江的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查项目雨污分流设施、化粪池、***网以及生活污水收集池,发现问题及时修理,降低生活污水外泄风险;生活污水转运应由专人负责,转运前制定转运计划,将转运量、转运路线、转运时间、接收单位等信息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转运前检查转运车辆密封性能,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及时更换破损密封件和罐体;严格控制转运车辆装载量,不超过罐体容积的90%,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避免剧烈颠簸和急刹车;车辆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如拖车绳、急救箱、泄漏封堵工具等),若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优先封堵污水泄漏,收集泄漏污水,防止流入水体;加强工作人员环保相关知识培训力度,并增强入住顾客保护樟江水域生态环境从自身做起的环保意识,以此减少工作人员、顾客将生活垃圾乱倒乱扔的现象,禁止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倒入樟江。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不会对樟江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项目区周围生态红线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设有5个灶头,厨房设置一套集气装置(共5个集气口),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2)垃圾收集和暂存点应配备专人管理,每日清扫时喷洒除臭剂,对场地进行消毒;厕所使用中及时冲洗厕所,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生活污水收集池采用地埋式封闭设计,盖板上覆土种植绿植;加强垃圾暂存点、厕所、生活污水收集池及项目区内整体绿化率。场界无组织NH3、H2S 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职工办公生活、游客住宿、餐厅厨房、游客如厕洗手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池(1座,3m3)预处理后)收集预处理后排入项目生活污水收集池(1座,100m3)暂存,定期委托荔波县昌发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荔波县朝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公司)用槽车运往荔波县朝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高噪声设备安装在封闭房间内,并安装减震设施;空调外机采取基础减振降噪;油烟净化器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 (3)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06:00举办音乐会、露天电影等产生高社会噪声的活动。 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噪声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餐厨垃圾和废油脂,每天由专用的餐厨收集车(防渗漏)运****中心处理;食堂隔油池废油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废油脂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至移动式带盖生活垃圾收集箱,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 (3)化粪池和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泥委托第三方吸粪车清运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化粪池及生活污水收集池渗漏及槽车运输撒漏造成环境影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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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边阳镇产业发展2025年度新场村有机肥厂建设项目 |
罗甸县边阳镇新场村 |
罗甸县边阳镇人民政府 |
贵州黔佑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罗甸县边阳镇新场村,地理坐标:东经106度 41分24.516秒,北纬25度37分9.743秒,用地面积808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万元,占总投资的5.37%。 |
(一)施工期 根据《报告表》,项目已建成了生产厂房,安装了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后续施工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建设。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及时清扫,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待项目建成后定期清掏用于有机肥生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位置位于室内,施工噪声利用厂房隔音,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房为全封闭厂房,原料及产品堆放,粉碎、筛分、包装、发酵等工序均在厂房内进行。配料、粉碎、筛分及发酵工序废气采用多孔集气管(吸气孔设有布袋)进行微负压收集,后进入2级喷淋塔(次氯酸钠+氢氧化钠)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H2S、NH3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排放标准。 有组织排放未收集到的粉尘及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环境,建设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有效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并加大喷生物除臭剂用量,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NH3、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无组织排放点监控点浓度限值,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有机肥生产。 3.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发酵车间(含原料暂存区)、化粪池、包装区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减振垫等措施;加强车间厂房门窗隔声,如有破损及时更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喷淋废水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后,定期及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火灾爆炸事件及其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危险物质泄漏事故、废水泄漏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企业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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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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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年热法磷酸项目 |
瓮安县-精细化工园区(天文镇白泥坝) |
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贵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精细化工园区(天文镇白泥坝),项目占地面积13691.63m2,新建10万吨/年热法磷酸生产工艺装置。其中,一期主要建设5万吨/年热法磷酸生产工艺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含新建循环水站、新建公用工程及工艺外管、新建供磷槽、磷酸储罐、热能回收系统及对外供热、净化车间);二期主要建设5万吨/年热法磷酸生产工艺装置。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道路洒水降尘、保持运输车辆车轮及道路路面清洁,运输采取篷布遮盖、限速行驶,施工设置围挡、喷洒水;喷涂废气选用环保型涂料、保障施工场地空气流通,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保证焊接施工的通风扩散排放;机械设备尾气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土石方阶段废水,建筑养护排水及各种车辆冲洗水,废水量约5m3/d,通过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完毕后拆除沉淀池,并将其占地范围恢复原状。施工完毕后拆除,恢复原状。 (2)施工人员为周边居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约4m3/d,主要以洗手如厕用水为主,由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一般施工机械的声功率级在80dB(A)以上,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夜间施工,运输通过居民点时应限速行驶、禁止鸣号等措施进行控制,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涂料桶、废油漆桶交由具有该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2)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堆放后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场妥善堆存。各类废包装袋、包装箱分类收集后外售。 (3)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水化吸收产生的尾气采用2套文丘里洗涤器+复挡除沫器+纤维除雾器进行净化以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外排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P2O5和砷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标准,SO2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 (2)脱砷净化尾气产生的H2S通过1套碱洗塔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H2S排放浓度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标准。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污水21.89m3/d,余热装置的排污水11.33m3/d,碱洗废水的排水1.70m3/d,****中心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天文环保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目前,贵州天文环保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量为12808.95m3/d,还有余量3991.05m3/d,可接纳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瓮安经济开发区****中心项目于2025年1月20日获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批复(黔南环审〔2025〕29号),2026年3月建成一期污水处理系统,专为精细化工园区白泥坝片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2026年5月7日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贵州天文环保污水处理站一期建设16800m3/d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工艺为“废水均质收集→水解酸化→AAO池→一级高效沉淀池→一级臭氧生化(OAO)耦合池→二级高效沉淀池→二级臭氧催化氧化塔→磁混凝→BAC滤池→达标排放”。 (2)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明沟明管措施,项目初期雨水量为284m3/次,厂区设置1个容积为300m3的初期雨水池收集后送至园区天文环保污水处理站,同生产废水一并处理达标后排放。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管线敷设采用“可视化”原则,要求“明沟+明管”、架空管线,池中池,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2)根据《报告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特点和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选取JC5、S19和S11作为本项目跟踪监测点,其中S19位于场区南西侧下游,S11位于厂区西侧,JC5位于场区上游,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 4.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确保各废气有效处理与达标排放,降低大气沉降影响。 (2)各废水收集与处理设施选取防腐防渗材质,定期检查更换,避免非正常工况下的地面漫流影响。 (3)对主要装置区域采取分区防渗,定期对相应设备设施及其管件接口阀门等进行检查维护,防止非正常工况下的垂直入渗影响。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机械、设备、装置及低噪声工艺,对高噪声设备设施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从声源上控制产噪源,从而减轻环境噪声。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通过阻隔、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脱砷废渣、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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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都匀毛尖牛生态养殖产业园项目 |
都匀市毛尖镇富溪村拉吉山下寨 |
贵州甘露雨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贵州洪兴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都匀市毛尖镇富溪村拉吉山下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633.21亩(421717.86m2),圈舍用地面积预计333.21亩(222140m2),总建筑面积为123861.36m2,其余300亩(20hm2)为饲料草种植区,主要用于修建牛养殖圈舍、饲料存放、自动化投料、进排水渠道、挤奶厅、有机肥加工区等设施用地,以及场地内通道、牧草种植用地等。项目计划养殖奶牛5000头,存栏奶牛共计5000头,年产鲜奶约26130吨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开挖时,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作业,***网,干燥时节洒水抑尘。砂石、土方等应密闭处理,采取覆盖防尘布措施。工地内裸露地面,***网、铺设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风力扬尘。施工场地内车行路径采取铺设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防止机动车扬尘,汽车行驶时,采取限速行驶,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场地轮胎清洗干净。由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装修过程中,采用绿色环保建筑材料。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投加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粪便依托周边农户的旱厕收集后,作为周边农田耕地使用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设备定期保养、维护。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减少碰撞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剥离的表土用于项目厂区及厂区道路绿化带建设。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运送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恶臭气体防治措施 ①牛舍恶臭 对牛舍的通风系统进行合理设计,尽量选择通风性能较好的设备和设施,牛舍内加强通风。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及时清运粪污、喷洒除臭剂。 ②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恶臭 将厌氧发酵器各工艺单元设计为密闭方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区域喷洒除臭剂,周围种植树木。 ③粪污堆放区恶臭 粪污堆放区四周建设挡雨墙遮挡使其相对封闭,在挡雨墙适当位置加装换气扇,加强通风,粪污堆放区喷洒除臭剂。 ④有机肥堆肥恶臭 堆肥车间设置除臭墙,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 ⑤运输恶臭、运动场恶臭 运输车辆应顶部遮盖,奶牛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出入场区进行消毒处理。运动场牛粪及时清理。 ⑥饲料加工粉尘 在铡草机及TMR搅拌机上方各设置一台集气罩,饲料加工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规模:70m3/d,工艺:固液分离+沉淀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MBR膜池+消毒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后,暂存于农灌区废水暂存池,用于周边园地灌溉。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农灌。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病死牛及胎衣暂存间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污水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强噪声设备如水泵和风机等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的厂界,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风机的排风口做消声处理,水泵和风机等均放在单独的房间内,采用隔声门窗或双层玻璃。牛舍内安装的降温排风扇应安装牢固,并加减震圈(垫)。加强绿化,利用绿化降噪和距离衰减,运输车辆进入奶牛场缓速行驶,减少鸣笛。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清理的发酵床暂存至粪污堆放区后,进入有机肥生产车间堆肥成为有机肥。病死牛及胎衣消毒后暂存于冷藏室,委托第三方无害化处置单位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主要为饲料,作为牛饲料使用。污泥脱水后进入粪污堆放区,与发酵床废床垫混合后,进入有机肥车间堆肥作为有机肥原料。废包装物收集后,全部外售处置。防疫医疗废物由医护人员带走,不在厂内进行储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周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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