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 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对嘉峪****中心年燃煤采购项目公开询价, 根据报价结果择优选择 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询价内容
(一)项目名称:嘉峪****中心年燃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采购燃煤主要用于嘉峪****中心厂区内 1吨和2吨蒸汽锅炉,2023年燃煤采购需求350吨左右,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三)采购燃煤质量标准:
按照煤炭分类国家标准执行,采购煤炭分类属于面煤,要求发热量达到 5500大卡以上,不含煤矸石。
(四)采购单位:嘉峪****中心
(五)供应商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相关情况等资料。
2. 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二、注意事项
(一)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 3 年 6 月 27 日至 202 3 年 7 月 3 日期间(工作日 08:30至12:00,14:00至1 6 : 0 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书面提交报价资料(详细地址: 嘉峪关市方特大道 2388号嘉峪关****楼,联系电话: 0937-***5189 ),报价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3. 《报价 单 》(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报价资料需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采购单位将根据询价要求,以质量优质、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三)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报价处理:未满足供货销售资格条件要求 ,未完整的填报报价单,未用信封密封和未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违反询价公告其他约定的。
(四)****中心签订《面煤供货合同》,并按照合同书中相关条款约定进行燃煤采购,采购过程中还需提供煤质检验报告单。
嘉峪****中心
2023年6月26日
附件
嘉峪****中心
2023年燃煤采购项目 报价单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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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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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煤报价(单位:元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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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单位法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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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取得销售资质相关证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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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煤炭质量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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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说明或承诺的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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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680/lSQQVIoBejfXyu88LK6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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