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 2023 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收购存量用房用于租赁住房)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SZX-2023237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 2023 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收购存量用房用于租赁住房) ,招标人为 内蒙古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计划投资 约 22000 万元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公司拟在呼和浩特市市四区购买符合条件的 loft 存量用房 262 套(使用房间不少于 524 间)以及配套的公共活动区域( loft ),其中存量用房约 15500 平米,公共活动区域平米不少于存量用房的 2% ,房源应按有关要求达到精装修、配置家具家电、拎包入住条件,公共活动区域应满足健身、阅览室等活动需求,以解决呼和浩特市大学生、新青年、新市民住房需求。
2.2 项目地点:****城区、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 一 标段,
存量用房交付时间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
招标范围:购买符合条件的 loft 存量用房 262 套(使用房间不少于 524 间)以及配套的公共活动区域( loft ),****小区内的整单元或者整栋。
2.4 房源要求
(一) 布局合理,拟收购项目要在项目区域范国内,****城区,充分结合区位、产业基础、发展优势等因素,以支持产业、便于就业为重要前提;
(二) 配套完善,周边交通便利,临近高架匝道口、公交站,基础设施、生活配套等设施完善,项目两公里范围内拥有学校,商超,医院等资源,可满足交通出行、休闲教育、购物、医疗等生活需求;
(三) 手续齐全拟收购项目须四证齐全,即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货款要求;
(四)重点把控项目设计水平、房屋质量、园林景观、物业服务品质等因素,确保拟收购项目的房屋品质。
2.5 投标人及房源项目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手续方面
1. 房源项目四证不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任一证件的(提供以上四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房源项目土地出让金未缴清(须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土地出让金缴费凭证以及相关的税费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房源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已取得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文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权属限制方面
1. 房源项目已对外销售(对外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已收取定金 / 意向金 / 购房款,或者已签署认购协议 / 购房协议等)且未与客户解约并退款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 房源项目己预置换、抵款、或交易给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其他单位且未完成解除预置换或抵款或交易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的任一股东不同意对外出售房源项目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 房源项目存在查封、抵押或为任一笔借款提供担保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法律纠纷方面
1. 投标人与房源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争议或诉讼(仲裁)案件且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与自然资源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机关 / 单位存在争议或诉讼 ( 仲裁)案件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存在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者破产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交付及办证方面
1. 项目交付时周边为临时道路,正式水,电、暖尚未接入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 项目存在限制性条件无法办理水、电、暖表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房源项目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达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及以上;
3.3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投标人未被“***网( ****.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8 投标人通过“***网”网站( ****.gov.cn )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2:00-5:00 (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平台( www.****.com.cn )上传下列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获取文件(***平台***平台上传资料,***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 , 注册成功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 2 )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房地产开发资质;
( 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信用中国网站”、“***网”网页截图;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份,平台使用费 200 元,售后不退。
4.4 ***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 word 上并转成 PDF 格式上传,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平台( www.****.com.cn ),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6 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投标人即报名成功,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7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 CA 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平台咨询电话为: 010-****7110 ;平台将***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8 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 CA 证书的办理,并使用 CA 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CA 证书具***平台账户中“北京 CA 申请”“ CA 申请帮助”“ CA 办理指南”查看,***平台统一服务热线 010-****7110 进行咨询。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12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止 地 点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址为 www.****.com.cn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等 。
5.2 投标文件的制作:
5.2.1 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2 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2.3 ***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 .zzlh 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2.4 使用 CA 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一)***平台: www.****.com
(二)***平台: ****.com.cn
(三)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com
(四)***平台 :www.****.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区鸿****城
联系人:郭正和
电 话:0471-***8251
招标代理机构:****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路****号****中心
联 系 人:李毅
联系电话:0471-***2146
邮 箱:hs****@****.com
8. 交易服务费
交易场所服务费:
(1)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场所服务项目以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场所服务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交纳场地服务费账户信息:
户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3)发票开具:中标人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中心****楼窗口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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