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承销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中心(htt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HS2022011
项目名称: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承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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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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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承销服务 |
1项 |
不超过年承销费率年化2‰(含所有税费) |
企业债券注册、备案、发行,以及发行后的存续期服务 |
2家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需具备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4.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之财务报表截图,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4.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截图。4.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截图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截图。※无法按照第4.4.1、4.4.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5.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5.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5.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备注:(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备注:(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8.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因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而导致承销与保荐业务不能正常开展的情形(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以“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逐项提供书面声明;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要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联合协议应为原件并明确牵头方,电子系统上面的联合体协议应为原件的扫描件。项目评审时以牵头方证明材料参与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4日 至 2022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心(http://****.gov.cn)
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会员账号(免费注册),再通过会员账号****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三层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须知:
6.1.1投标人应通过《****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1.2***网上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供存档;***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的,则由代理机构上报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6.1.3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并且投标人须带CA现场解密,否则为无效投标。
6.1.4投标文件的递交:
特殊说明: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因近期疫情严重,投标文件的递交作出如下相关要求:
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心网》***网上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需要启用备份电子版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的,须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现场行政监督人员签字同意(正常情况下投标人是***网上提交的为准,若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则以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为准)。
②纸质投标文件:a)邮寄方式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b)现场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则在开标当天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人需自行了解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提前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或行程码等。
③投标人如选择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需自行密封完整。邮寄后投标人需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纸质投标文件是否有邮寄成功。电子CA需单独使用信封密封,随同纸质投标文件一同邮寄(需在里面附上CA回寄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以便代理机构开标后将CA回寄)。
④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内自行承诺,对公开招标的开评标过程、递交的所有投标材料、评审结果等的认可,不得因未能现场参与投标而提出异议。
⑤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网上公开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⑥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可采用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法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处也可采用加盖相应人员的鲜章或电子姓名章,电子单位公章及电子姓名章同鲜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纸质投标文件涉及加盖公章的材料,允许提供鲜章或电子单位公章盖章后的彩印件;涉及法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材料,允许提供鲜章或电子姓名章盖章后的彩印件。
***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平台:(咨询电话:0594-***1219)。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备注:最高限价:不超过年承销费率年化2‰(含所有税费)。预算价与最高限价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小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城****小区****楼梯405室
联系方式: 小张、小郑0594-***1398 、189****9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张、小郑
电 话: 0594-***1398、189****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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