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关于 [ 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备购置(影像类) ]([JSZC-G2022-128 ) 项目的更正公告(第二次)
****中心受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就 [ 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备购置(影像类) ]([ JSZC-G2022-128) 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就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G2022-128
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备购置(影像类)
3. 首次公告日期: 2021 年 4 月 29 日
二、更正信息
1.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第一次)
2. 更正内容:
2.1 原更正公告(第一次)中“ 并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更改为“ 并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2.2 原更正公告(第一次)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2 年 5 月 24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更改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2 年 5 月 26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
2.3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分包 1 “ 2 、 X 射线管及附件(请注明品牌和产地) ”中的“ ( 1 )焦点:小焦点≤ 1/2mm ”
更改为“ ( 1 )焦点:小焦点≤ 0.6mm ;大焦点≤ 1.2mm ”
2.4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中“ 3.1 产品设计( 3 分): 评委根据 投标文件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审,产品设计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不得分。 ”
更改为“ 3.1 产品设计( 3 分):评委根据 投标文件提供的 佐证材料进行评审,产品设计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1.5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不得分。 ”
2.5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中“ 3.2 产品制造工艺( 3 分): 评委根据 投标文件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审,产品制造工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不得分。 ”
更改为“ 3.2 产品制造工艺( 3 分):评委根据 投标文件提供的 佐证材料进行评审,产品制造工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1.5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不得分。 ”
2.6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中“ 3.3 产品材质( 3 分): 评委根据 投标文件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审,产品材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不得分。 ”
更改为“ 3.3 产品材质( 3 分):评委根据 投标文件提供的 佐证材料进行评审,产品材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1.5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不得分。 ”
2.7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中“ 3.4 产品安全性 (3 分 )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审,产品 安全性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不得分。 ”
更改为“ 3.4 产品安全性 (3 分 )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审,产品 安全性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1.5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不得分。 ”
请各投标人根据更正后的内容在《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3. 更正日期: 2022年 5 月 10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本次更正公告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中央路 42 号
联系人:欧舒婕
联系方式: 83****30
2. ****中心信息
地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中心二期 3 楼南区
联系人: 徐小聪
联系方式: 025-****8516
****中心
2022 年 5 月 10 日
附件下载: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75/CYVgrYAB2I59QRCb_tkb.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