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机关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路****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SZ(HS)CG202201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机关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按食堂地点分为2个包。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两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如有一个投标人排名均为两个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自行选择其中一个包,另一个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第一包黄山东路办公区和高新区办公区食堂食材,合计预算225万元/年,采购周期为2年;第二包长干东路办公区食堂食材,预算225万元/年,采购周期为2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①身份证明材料;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开标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标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⑤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2)信誉要求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网站、***网站、***网站]***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其他: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本项目供应商应承诺将所投标包总额的30%份额分包给小微企业生产商,分包食材范围: “肉类”、“禽蛋及制品类”、“蔬菜类” 3类,且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7日 至 2022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路****号****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路****号****楼)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路****号****楼)注:疫情期间,各供应商来现场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并提供近期行程卡和健康码。黄山市以外的供应商请随时关注黄山市防疫政策,严格遵守黄山市防疫相关规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两个包
5.项目地点:第一包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办公区和高新区办公区食堂;第二包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办公区食堂。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7.投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路****号****楼)准时参加项目投标(以签到时间为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舒先生 0559-***5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楼
联系方式:余工 0559-***8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 话: 0559-***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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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75/Hbakl38BdTJXg0TViMH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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