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YLC-2022-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东和片区示范村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变更为:
采购包 1(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东和片区示范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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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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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
3% |
承接本项目工程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3%-5%),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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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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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 5 .详细评审中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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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项目负责人情况 (5.0 分 ) |
根据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分:拟派项目 技术 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 5 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 202 2 年 1 月之后的 任意一个月 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 |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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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项目 技术 负责人情况 (5.0 分 ) |
根据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 技术 负责人情况进行评分:拟派项目 技术 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 5 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 202 2 年 1 月之后的 任意一个月 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2年06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防疫要求:符合清远市防疫政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金三路与团结大道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00米
联系方式: 0763-***8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清远市领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
联系方式: 0763-***8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清远市领创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 0763-***8689
清远市领创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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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75/nnHkQoEBAwz1xFa_n7d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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