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楼建设项目 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以 围审批招核字【 2020】64号 批准建设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专项债券资金资金 7200万,其余为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 围场县围场镇坡字村(科教园区南侧),东至商学院东路,南至坡字路,西至科教园区滨河路,北至围场镇坡字村旱河排水沟的医疗功能园区内 。
项目建设规模: ****楼一座,地上四层,建筑面积(含连廊)为 17645.5㎡,基底面积4183.1㎡,建筑高度19.8m,属多层公共建筑,框架结构 。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2监理范围: 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1.3项目总监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1.4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A 投***平台(围场县)和E***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B 投标人在E***平台上制作并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 7 月 12 日 09:00分至2022年7月 18 日 17:00***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
4.1登录“***平台(围场县)”,***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
4.2登录E***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 http://www.****.com)首页 “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点击投标人入口,证书key登录,进入E招冀成-标准版,***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55/8058。 上述两项均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不必重复办理。
4.3投标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网的【办事指南】-【****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4.4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com);在线办理地址为: (http://****.com:9001/Hebca/foreground/eseal/applyCertAndAutoSignPage.action?projectType=zbjt&cztype=1)
4.5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7各潜在投标人及时“E招冀成” 及 ***平台(围场县)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8 月 1 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E***平台。
5.2开标地点:E***平台(投标人不须参加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5.3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在实际执行中,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处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原件扫描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投标人 (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以上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清晰可辨,保证其真实性,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投标人 ( 供应商 ) 必须在 2022年 8 月 1 日 9时30分前,****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账号: 13001101957052502014-099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天(日历日)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平台、***平台(围场县)( http://****.gov.cn)、 E***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院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 系 人:李晓东
电 话: 0314-***20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号
联 系 人: 张衷川 、刘靖超
电 话: 0311-****6883/83086959、152****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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