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石家庄市长安区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R-2024-02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长安区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内容: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银行服务
服务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且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3.2总行或省级分行如授权支行进行投标的,只能授权一家支行进行投标,所授权支行须为本项目的服务银行;
3.3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网(htt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及近三年内未收到金融监管部门的处分的声明(格式自拟)。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1 月 26 日至2024年 2 月 1 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大街****号****小区南区17-3-904)持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2)金融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购买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2 月 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2月 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 ***平台 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中心
地 址:****街****号****楼
联 系 人 : 路鹏
电 话:0311-****6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大街****号****小区南区17-3-904
联 系 人:叶存彬
电 话:0311-****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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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79/ePYKQI0Bxp3wH2o0X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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