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医疗集团共同体应急医疗救治、医养和康复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医疗集团共同体应急医疗救治、医养和康复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清批审【2022】0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提升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中心医院医共体、清河县中医院医共体、清河县第三医院、清河县第四医院应急医疗救治、医养和康复等服务能力,对各医院进行改造升级。其中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改造面积7600㎡,****中心医院医共体改造面积11505.40㎡,清河县中医院医共体改造面积1100㎡,清河县第四医院改造面积3200㎡;购置应急医疗救治、康复等设备。
2.2 招标范围:购置应急医疗救治、康复等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生产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最多可参与两个标段投标,兼投不可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19 00:00:00至2022-04-2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平台”或“***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 元,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5-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网、***网、***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润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邢台市清河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海德园西门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人: | 潘青越 | 联系人: | 杨晓飞 |
| 电话: | 0319-***0817 | 电话: | 0311-****4499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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