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医疗集团共同体应急医疗救治、医养和康复能力提升项目设计(二次)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清批投资招【2021】0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清河县医疗集团共同体应急医疗救治、医养和康复能力提升项目,本项目主要为提升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中心医院医共体、清河县中医院医共体、清河县第三医院、清河县第四医院应急医疗救治、医养和康复等服务能力,对各医院进行改造升级,其中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改造面积约7600㎡,****中心医院医共体改造面积约11505.40㎡,清河县中医院医共体改造面积约1100㎡,清河县第四医院改造面积约3200㎡;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4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清河县医疗集团共同体应急医疗救治、医养和康复能力提升项目设计及后续服务(提供技术交底、派驻设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4、本次招标要求投****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或2021年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1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7、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8、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28 00:00:00至2022-05-07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或“***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5-1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网、***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城 | 地址: | ****街****号尚城国际2幢14层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人: | 潘青越 | 联系人: | 张博 |
| 电话: | 0319-***0817 | 电话: | 0318-***9900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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