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新河冀州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 2022】8189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滏阳新河冀州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编号:HBZP-2023-015-SG。
2.2建设地点:冀州区境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堤防隐患段加固工程、堤防培高加固工程、堤身修整加固工程、堤顶路面硬化工程、上堤坡道整治工程、深槽清整工程等。
( 1)堤防隐患段加固工程 7对现状堤身隐患段(左堤桩号Z21+940~Z23+080、Z23+200~Z23+560、Z23+860~Z24+400、Z24+840~Z25+070,右堤桩号Y28+900~Y29+180)进行加固治理,长度2.55km。
( 2)堤防培高加固工程对右岸桩号Y21+700~Y21+900段、Y22+600~Y23+000段、Y35+100~Y36+300 段、Y37+400~Y37+800 段、Y38+400~Y39+200段,左堤桩号Z23+000~Z23+300段、Z27+270~Z27+370段,堤顶超高不足段进行培高处理,长3.4km,培高结合堤顶路面建设。
( 3)堤身修整加固工程对左堤Z21+940~Z45+829全段、右堤Y21+400~Y43+930全段堤身冲沟、塌陷及沉降亏坡等部位进行修整,对整治段堤防边坡设植草防护,在堤防迎水侧边坡设排水簸箕。对右堤桩号Y30+340~Y30+600段堤防迎水侧边坡进行防护。对左堤Z25+200、Z35+500、Z43+200、Z45+300、右堤Y22+900、Y43+300等6处局部近堤大坑段堤防外坡填塘固基。
( 4)堤顶路面硬化工程对堤顶局部土路、碎石路进行硬化,长度27.59km;其中左堤顶硬化长度16.56km;右堤顶硬化长度11.03km。
( 5)上堤坡道整治工程对现有上堤坡道适当归并,在堤内侧戗台修整巡河路连通坡道,****道****条,****道****条,对整修坡道路基进行完善治理,并对坡道路面进行硬化。
( 6)深槽清整工程对滏阳新河冀州段(桩号23+200~24+000、29+200~32+400段)深槽实施清整,断面基本维持现状,深槽设计底宽为11~13m,两岸设计边坡为1:4。在不改变8现状整体深槽纵坡走势的基础上,进行河道纵断面设计,设计河道纵坡尽量与上下游深槽纵坡保持一致,该段设计纵坡为1:10000。
2.4计划工期:9 个月(汛期不安排施工)。
2.5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2)财务状况: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 5)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6)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 7) 信誉要求: ****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 8)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 20 日至 2023年6月 29 日任意时间段(北京时间),按以下方式下载招标文件。
4.1.1使用CA登录“***平台”和“***平台”自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取得潜在投标人资格。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 修改等文件。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1.2 CA***网中的合法身份,是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 潜在投标人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除取得 CA外(注: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 同时须 “注册登记”获得账号加入市场主体库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注册登记”方式:登录“ ***平台”→办事指南→ 交易响应方→注册指南,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如需帮助请详询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5531。已在河****中心受理处完成注册并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下载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网上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采购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开标的,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无需投标人来开标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7月 11 日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签到、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4开标地点:“***平台”网上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网、***平台”***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
地 址:衡水市冀州区迎宾北大街 379号
联系人:耿同华
联系电话: 0318-***8114
代理机构: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街道方兴路 8号建东文创院西跨06号
联系人:贾猜
联系电话: 0311-****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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