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中心品牌建设项目服务采购意向征集公告为进****中心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医院内控制度要求,结合项目实际采购需求优化调整,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传媒服务供应商,****中心品牌建设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崇左市****中心品牌建设项目服务采购
二、项目内容
1. 服务范围:
o 围绕心理健康领域策划并制作科普视频、纪录片、宣传片等新媒体内容;
o ****中心品牌建设整体方案,***平台运营(以南宁市为主要宣传阵地)、品牌形象设计及推广,重点扩大在南宁本地的品牌知名度;
o 合作期限内需有专人驻场或定期对接,确保服务持续性和专业性。
2. 服务期限:6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 预期目标:
o 提升社会公众对精神卫生服务的科学认知;
o ****中心在南宁市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o 形成可持续的品牌传播体系。
o 业务量要求:服务到期时,****中心个平台粉丝量不低于1万,***平台点击量不低于5000,若不能达到要求则按照不足比例响应扣除服务费,若超额完成目标后续合作享有优先权。
4. 预算说明:项目预算以医院控价审核结果为准(最终采用包干价形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市级及以上相关有效的资质证照(如行业资质认证、许可等,需提供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
2.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具有专业的新媒体运营团队,提供团队资质证明及过往同类项目案例(需附合同或成果材料);注册地在南宁市或在南宁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者优先,能更好保障本地宣传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4. 具备心理健康领域内容制作经验,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宣传需求,尤其是有南宁本地宣传推广经验者优先。
5. 需提供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 报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象大道 131 号,****楼采购办公室。
3. 报名资料:
o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及市级及以上相关资质证照;
o 服务方案初稿(含南宁本地宣传内容策划方向、执行团队介绍及初步报价;初步报价需严格按照本公告所列采购需求范围进行填报,脱离或超出采购需求范围的报价材料视为作废,最终价格以医院控价审核为准);
o 其他体现专业能力的补充材料(如南宁本地同类项目案例等)。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征集活动因项目实际采购需求优化调整发起,非资格预审。感谢各潜在供应商此前对本项目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参与本次报名。
2. 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无论医院是否采用,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此产生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 医院不向自愿递交资料的投递人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相关费用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4. 医院有权就相关参数、服务内容向投递人技术负责人咨询,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回复,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5. 投递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技术资料,医院拥有无偿使用权。
6. 本公告仅作为医院市场调研参考,不作为正式采购依据,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
六、联系方式
采购业务咨询: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采购办公室
电话:0771-***6770
投诉监督:医院监察室
电话:0771-***6775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象大道 131 号
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
2025 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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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961/awJu95gB1PPgWbR5glz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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