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乌兰胡同奶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 (EPC+O) 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1504000001001130
1. 招标条件
敖汉旗乌兰胡同奶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 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敖发改审【 2022】95号、127号文件 和 敖汉旗人民政府以敖政字 [2023]109号文件批准建设 以 EPC+O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进行招标 。招标人为敖汉旗农牧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的专项债加旗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 (EPC+0)招标的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敖汉旗乌兰胡同奶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 (EPC+O)项目(二次)
2.2 标段名称: 敖汉旗乌兰胡同奶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 (EPC+O) 项目(二次)
2.3 建设地点: 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乌兰胡同村 。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区拟占地面积为 2479.64 亩。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实际使用土地位置和面积最终以规划设计和实际勘测的准确位置、面积为准。整体规划为全群奶牛 1200 0 头,项目按成年母牛 6500 头、后备牛 55 00 头(含犊牛)的基础设施设备进行配套。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 139208.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牛舍 97770.59 平方米、挤奶厅 10121.75 平方米、赶牛通道 3487.20 平方米、干毛间 432.00 .平方米、犊牛岛消毒间 288.00 平方米、暂存场 3087.00 平方米、附属用房 1795.61 平方米、空气能泵房 96.25 平方米、饲料加工车间 1600.00 平方米、干草棚 3720.84 平方米、精料库 2640.00 平方米、机械库 900.00 平方米、地磅房( 2 座) 143.45 平方米、配电室( 4 处) 792.60 平方米、医疗垃圾间 23.96 平方米、水泵房 520.00 平方米、青贮窖池 125000.00 立方米、酒糟池 420 立方米、危废暂存库 20.22 平方米、循环水池 475.20 立方米、粪污处理池 152538.00 立方米、固液分离车间 9710.40 平方米、中转池 108.00 立方米、奶牛暂存棚 2058.00 平方米、运动场 156432.94 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辅助用房、构筑物以及购置养殖相关设备设施 。 必须满足奶牛存栏规模 12000 头养殖需要,施工以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为准。
2. 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 (EPC+O) 模式,
包含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环保验收直至全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承担建成后技术及运营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 勘察:完成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服务。
2.5.2 设计:完成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设计,其中初步设计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或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变更设计、编制初设概算及施工图预算;招标人认为需要设计的其他内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指导、配合服务,参与竣工验收,保修期内设计服务等,提供合格成果资料,保证施工图通过审查。设计单位在进场规划设计时要与后期合作的乳业公司(伊利、蒙牛等大型乳制品企业)沟通,请乳业公司专家、技术人员参与规划设计,以保证规划设计符合国家及收奶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等的建设要求 。
2.5.3 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5.4 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的土地平整,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养殖区、养殖辅助区、配套给排水工程、变配电、消防、场区内道路等附属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2.5.5 运营:
( 1 )土地流转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落实。流转期限 30 年。奶牛场 运营 期至 2053 年。
( 2 )施工现场的土地租用及施工环境由属地政府配合中标方与当地村民进行协商,确保规划施工用地能够用于工程建设。
( 3 )项目投产运营后,甲方积极争取自治区奶业振兴项目补贴资金。及时验收并兑现相应的补贴政策。项目建成后由招标人负责监督管理,运营方负责项目自主运营,运营方自行购置资产,终止本项目运营后运营方自行处置自行购置资产,招标人不予任何补偿。
( 4 ) 奶牛场厂房及附属设施建成后,由招标方、中标方双方验收确认达到正常生产经营条件后移交给中标方运营。租金自奶牛场实际移交给中标方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第 1至第3年缓交租金,第4年至第15年每年在奶牛场移交之月的月底前,交付招标方租金约1 8 00万元(该租金为奶牛场场区租赁费,最终以奶牛场建设资金的15年利息,均分至12年的每年具体数额为准)。第16年第1个月底前中标方一次性支付招标方3.6亿元(最终以奶牛场建设工程造价为准),奶牛场所有地上资产归中标方所有,中标方可随意支配、处置相关资产。第16年以后招标方不再收取租金。
( 5 )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设施、车间等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养殖物等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 6 )建设完成后由运营方自主运营,建设及 运营期 至 2053 年。运营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中标运营方继续运营。若中标运营方选择不再运营 ,须在运营期限结束 前 3-6 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 7 )中标人须积极配合 招标人 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运营单位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营,不得违规经营,否则由运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5.6 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工作。
2.5.7 质量保修:在运营期内免费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2. 6 计划 投资额:项目 计划 总投资 36000.00 万元 ,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的专项债加旗本级财政资金 。
2.7 计划工期:
(1)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程截止到 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勘察工程, 6 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其中青年牛舍及配套部分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 2 )运营工期: 202 4 年 12 月 3 1 日前首次引进荷斯坦 青 年母牛不低于 6000头;2026年 12 月 3 1 日前荷斯坦奶牛存栏达到 12000头,牛群由成年母牛、后备牛(包括犊牛)组成,其中成年母牛不低于54%。
2.8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运营标准: 202 4 年 12 月 3 1 日前首次引进荷斯坦 青 年母牛不低于 6000头;2026年 12 月 3 1 日前荷斯坦奶牛存栏达到 12000头,牛群由成年母牛、后备牛(包括犊牛)组成,成年母牛不低于 54% 。其他运营维护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运营维护标准。
2.9资金拨付:
中标方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 。 建设资金根据工程量、设备采购和阶段性验收等情况 进行拨付 ,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且当奶牛存栏达到 6000 头时支付 97 %建设资金;质保期结束后,支付余下3%的建设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 、 设计、 采购、 施工、技术服务及运营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 勘察资质: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 3 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 4 运营 资质: 具 备 能为本项目提供技术及运营服务的能力 , 同时具有从事 2 年以上奶牛养殖经验的农牧业养殖企业。
3.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 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满足以下要求:
3.2.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一级岩土工程师,具有一级岩土工程师注册证;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一级建筑师,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
3.2.3 施工项目 负责人 须 为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同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 任职;
3.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 3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4 家单位 ,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 运营 单位, 联合 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 3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 3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联合体之间成员除外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5 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网上招投标方式(***网上招投标)。
4.2 招标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操作。
4.3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心网站》(www.****.gov.cn)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 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7)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完成信息入库由牵头方填写投标信息,须同时填加联合体单位。
4.4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年09月 29 日 08时30分至2023年 10 月 11 日 17时30分 登录 “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潜在投标人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 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 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参****中心网站 (http://****.gov.cn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相关问题技术支持: QQ:15685710,电话:0476-***8829。
5.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业绩与信誉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无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中标候选人的以上资料将在中标公示时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3 年 10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 自行放弃投标。
6.3 本次开标将于 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须登录赤峰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 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完成开标程序。如投标人因CA证书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完成开标程序。具体操作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 ***网站 “ 关于建设工程类项目全面启用 “ 不 见面 "开标模式的通知一赤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http://****.gov.cn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平台 (www.****.com)、***平台(www.****.com.cn)、****中心(****.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 ****城乡建设局
地址: 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
联系人: 崔成伟
电话: 0476-***061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敖汉旗农牧局
地址: 敖汉旗新惠镇新州街 67 号
联系人: 鲍主任
联系电话: 0476-***3068
***平台:****中心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新州街
联系人:马广顺
电话: 0476-***9045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大厦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33****3156
| 银行名称 | 子账号 | 账户名称 | |
| 标段编号:A1504000001001130001001,标段名称:敖汉旗乌兰胡同奶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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