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拟开展院史馆建设采购项目。为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项目需求,充分了解市场供给能力、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和价格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前期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相关经验的供应商依法依规、诚信参与。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医院院史及党建文化展示馆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结合实际条件统筹展陈布局、参观动线、文化氛围营造及必要配套设施布设。立足医院实际,拟打造集院史展示、文化传承、成果展示、党建宣传、职工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小型精品院史馆。整体风格符合医院VI设计基调,兼顾现代审美、空间实用、运营维护和参观体验,实现历史传承与时代特色、静态展陈与适度数字化展示相结合。
(三)建设地点:****楼****楼大厅(广西—东****大道****号)。
(四)场地规模:规划建设场地总面积约100平方米(以现场实测为准)。
(五)服务期限:1年
(六)施工期限:30天
(七)付款方式:按实际产生量据实结算
(八)调研目的:收集市场价格、技术参数、服务能力、质保方案等信息,为后续采购提供依据。
二、参与供应商基本要求
1.参与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与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业务范围或实际服务能力应与展陈策划、空间设计、装饰装修、文化布展、多媒体集成、展厅实施等内容相适应。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与专业团队。
3.能够提供符合医疗场所安全、环保、消防规范的产品与施工方案。
4.参与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规经营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调研资料提交内容
参与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场地条件和小型院史馆建设需求,提交初步方案或建议材料。材料应重点体现针对性、实用性和可实施性,避免简单套用通用模板。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简介、主要业务范围、团队配置、相关能力说明等。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初步费用测算:可根据方案建议分项列明策划设计、材料、施工、设备、多媒体、安装调试、后期维护等费用估算,并说明测算口径和主要依据。(要求提供清单,清单包含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税费、维保等全费用单价。)
(四)类似项目经验:提供近三年同类或相近项目案例;包含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实施效果、实景图片、合同关键页等能够证明履约经验的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作必要脱敏处理。
(五)整体策划与设计建议:结合医院实际和场地条件,提出院史馆主题定位、文化主线、空间布局、参观动线、展陈分区和内容框架建议。展陈内容可围绕医院发展、重要历程、特色专科、党建文化、荣誉成果、未来展望等板块进行初步设计。
(六)视觉与工艺建议:包括整体风格、色彩体系、材质选型、灯光配置、立体造型、文字展板、文化装饰、标识导视等初步思路。
(七)数字化展示建议:可结合场地面积、预算控制和运营维护需要,提出小型多媒体展示、影音播放、数字展板、互动展示等适配性建议,注重实用性、稳定性和性价比。
(八)实施组织建议:包括初步施工流程、工期安排、现场安全与成品保护措施、质量控制、人员配置、医院正常秩序保障等内容。
(九)售后服务建议:包括质保期限、日常维护、故障响应、内容更新、应急保障等服务承诺或建议。
四、调研流程及提交要求
(一)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逾期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二)提交形式: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电子版为纸质版盖章扫描件PDF格式一份+可编辑word格式一份),要求字体图片清晰彩色打印装订成册。纸质版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宣传科(密封外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81****@****.com,邮件主题:院史馆市场调研+供应商名称。
(三)现场交流安排:医院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参与供应商如需踏勘,可提前联系宣传科预约,医院视情况安排。医院亦将根据资料完整性、项目匹配度和调研需要,视情况邀请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方案交流或PPT汇报。如有邀请需求,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调研结果应用:本次调研形成的信息仅用于项目前期需求论证、预算测算和采购准备参考,不代表医院对任何单位作出采购承诺,不直接确定中标、成交或合作单位。后续采购事项将根据项目审批、预算安排及有关法律法规另行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市场调研为项目前期调研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构成采购邀约,不作为采购依据承诺。参与市场调研产生的费用,由参与供应商自行承担,医院不予补偿。
2.参与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材料、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医院有权取消其参与本次调研及正式开展采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及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参与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方案、图文资料、设计成果、图片素材等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因参与供应商提交材料引发的知识产权争议或法律责任,由参与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与供应商提交材料的知识产权依法归其权利人所有。医院可在本项目需求论证、预算测算、方案优化和内部决策范围内参考使用相关材料,但不得用于与本次调研无关的用途;如后续需实质性使用相关成果,将依法依规另行协商或在采购文件、合同中明确。
5.医院将对参与供应商提交的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信息予以合理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除外。
6.调研结果仅供我院内部决策使用,不对外公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宣传科陈老师
2.联系电话:183****9537
3.联系地址:广西-东****大道****号
4.电子邮箱:81****@****.com
特此公告。
附件:院史馆平面图(随本公告一并发布,如无法下载可联系宣传科获取)
附件1 .院史馆平面图.pdf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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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995/AhvGL6EBLRKCxEZfHHk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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