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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挂牌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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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网挂 202 3 - 0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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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装载机及环流熏蒸附属设备报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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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锦州锦粮(集团)有限公司 锦州锦粮储备粮直属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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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标的状况 |
环流熏蒸系统 CHXY-80、环流熏蒸机CHXY-125/651套、真空包装机1台、输送机1台、装载机ZL50EXK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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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底价 |
5.4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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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起止 |
202 3 年 2 月 15 日 9时 至 202 3 年 2 月 28 日 15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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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时间、地点 |
时间: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 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 受让方 自行联系委托方进行实地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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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网络 竞价 加价幅度 0. 2 万元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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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起止时间 |
自由报价期为 202 3 年 2 月 15 日 9时至202 3 年 2 月 28 日 15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 3 年 2 月 28 日 15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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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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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形式 |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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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
名称:锦州****中心 账号: 410100644655663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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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时间 |
意向 受让方 请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 11时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中心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 5 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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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 |
1、 意向 受让方 被确定为 受让方 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 受让 价款。 2、如非 转让方 原因,意向 受让方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委托方赔偿金,不予退还: ( 1)意向 受让方 被确定成为最终 受让方 后,未与 转让 方签署 转让 合同的;( 2)意向 受让方 被确定成为最终 受让方 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 受让方 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申请后 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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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须知 |
1、意向 受让方 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 转让方 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 受让方 需在成交后 3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4、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现场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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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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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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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16-***0843 150****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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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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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联系人 |
李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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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4****6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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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07/7uhVU4YB9RnCWW96V7K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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