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冻品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第 三 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走私冻品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网***平台(辽宁省 ·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3 月 2 1 日 1 3 点 3 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号: 001
项目编号: JH22-210700-00850
项目名称: 走私冻品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 45 0,000.00元
最高限价: ¥ 45 0,000.00元
采购需求: 按照海关查获走私冻品处置方案对 280吨走私冻品猪蹄进行无害化处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是 /否 )接受联合体 :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 2)供应商至少有一间合法经营且被政府部门允许进行冻品无害化处理相关的处理场所(或厂)的经营权,(提供的资料能明确分辨出该场所可进行无害化冻品处置 ,并提供供应商自有的经营权证明和政府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如供应商的处理场所(或厂) 不涉及排污且无需办理该证的,可出具相关文件说明)。
( 3)属于自行运输的,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委托运输的,供应商的委托运输方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自行运输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属于委托运输的需提供相应承诺)。
( 4)具备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质和条件(包括税务、环保、卫生、动物防疫、安全生产等相关生产经营资质),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
( 5)生产过程和产出物料符合不污染环境、不传播疫情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 6)具备进出厂区、处理(生产)全过程视频监控设备,符合远程实时监控要求(提供现场图片)。
( 7)具有规范的台账管理制度,对所有接收、处理的冻品进行登记 编号,载明接收时间、品种、重量、特征、状态、存放场所、存放条件 、入库单号、处置情况、成品情况及移送的部门、经办人员等信息,自觉接受执法部门及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和见证(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 8)无害化处理产出物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出物料(包含但不限于残渣、副产品)严禁用作动物饮料,或可能进入人或动物食物链的其他用途(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 9)具有满足未处理冻品存储需要的冷库,并符合远程实时监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 10)具备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和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 11)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
( 12)截止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 年 3 月 16 日 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平台(辽宁省 .锦州市)同时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 年 3 月 2 1 日 1 3 点 3 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六、开启
时间: 2022 年 3 月 21 日 13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网***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网***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中心→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采购文件。
6.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及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 52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 189****6007、王先生136****7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 35-7号
联系方式: 0416-***0777
邮箱地址: 51****@****.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36889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电 话: 0416-***0777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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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07/QC7HjH8BdTJXg0TVD79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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