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为纵深推进“四同药品”挂网价格专项治理,促进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下称“国采药品”)在供应和非供应省份价格公平均衡,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我中心开展了专项价格治理工作。经价格比对,价格推送,价格确认等环节,现将本次部分药品价格动态调整结果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确认价格的产品
对于确认价格的产品,***网(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各级医疗机构做好价格变动衔接工作。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9月30***网采购价格。
二.对于到期未进行操作、拒绝的产品
对于到期未进行操作的产品,根据文件精神,***网络药店价格比值介于1.5倍与3倍之间,列为招采子系统黄标药品警示价格风险;***网络药店价格3倍以上,列为招采子系统红标药品警示价格风险;对于拒绝确认调整价格的产品,***网资格。建议医院优先采购低风险药品。
附件:确认调整价格的产品表(执行).xlsx
****中心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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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08/-hlFQpIBZZGJ4V44neH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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