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编号:JH25-210000-586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ZC2026-01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填平补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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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1 商务部分 业绩1 |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1-1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1-4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催化氧化法/气相色谱法)、1-5便携式X-γ剂量率仪、1-7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1-10小型化环境空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1-12烟尘测试仪(配β射线采样枪)、1-21多路动态气态配气仪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0.5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1-1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1-4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催化氧化法/气相色谱法)、1-5便携式X-γ剂量率仪、1-7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1-10小型化环境空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1-12烟尘测试仪(配β射线采样枪)、1-21多路动态气态配气仪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同一个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不同合同中包含相同产品的可重复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1 商务部分 业绩2 |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2 商务部分 业绩1 |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2-2全自动石墨消解仪、2-3微波消解仪、2-8快速溶剂萃取仪、2-9热脱附仪、2-10三位一体自动进样器(含顶空、自动固相微萃取和液体自动进样)、2-13真空平行蒸发浓缩仪、2-14全自动吹扫捕集仪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0.5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2-2全自动石墨消解仪、2-3微波消解仪、2-8快速溶剂萃取仪、2-9热脱附仪、2-10三位一体自动进样器(含顶空、自动固相微萃取和液体自动进样)、2-13真空平行蒸发浓缩仪、2-14全自动吹扫捕集仪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同一个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不同合同中包含相同产品的可重复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2 商务部分 业绩2 |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3 商务部分 业绩1 |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3-1激光粒度仪、3-2离子色谱仪(包括阴、阳离子)、3-3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3-5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3-6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3-7全自动化学需氧量分析仪、3-8全自动紫外测油仪、3-9全自动氨氮分析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0.5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3-1激光粒度仪、3-2离子色谱仪(包括阴、阳离子)、3-3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3-5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3-6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3-7全自动化学需氧量分析仪、3-8全自动紫外测油仪、3-9全自动氨氮分析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同一个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不同合同中包含相同产品的可重复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3 商务部分 业绩2 |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4 商务部分 业绩1 |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仪器设备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0.5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仪器设备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同一个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不同合同中包含相同产品的可重复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4 商务部分 业绩2 |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同步进行变更,请依据更正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辽宁****大街****号 点击查看
联系人:陈阳
联系电话:189****1117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路****号 点击查看(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项目联系人:李向东
联系电话:024-****7776 点击查看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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