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医院、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年限达到10 年以上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确定继续使用、改造、重大修理或者报废。
我院现有在用电梯共11 台,有10台已投入使用满 10 年,有1台使用满9年。分布如下:****大楼:5 台,****楼:2 台,****中心:3 台,净坛医院:1台。
上述电梯均属于医疗机构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频率高、承载负荷大、设备逐步老化,安全风险逐年上升,需开展法定安全评估。请有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并报价,本次调查将作为后续采购的参考依据。
调研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7:00
报名方式:按以下要求发送至邮箱41****@****.com。
邮箱标题:“巫山县人民医院电梯安全评估项目市场调查资料”+XX公司+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联系方式:
采购人:巫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186****1525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地址:****路****号
后勤保障科
2026年5月11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098/m-o9FZ4Bni4p5U9X15R6.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