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4年第十一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后勤保障部提出的《****中心供氧站安全整改费用的议题》。按照零星维修管理规定,****中心供氧站安全整改施工由零星维修年度服务承包公司四川浩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完成。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间拨打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电话:02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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