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D2 路( E1 路 ~ 南芦公路)污水干管新建工程审图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D2路(E1路~南芦公路)污水干管新建工程审图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财力资金;采购人为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中心。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 D2 路(E1 路-南芦公路)
2、 项目内容:提供D2路(E1路~南芦公路)污水干管新建工程审图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3、审图预算金额:26.29万元,最高限价:18.69万元。
4、审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工作。
5、项目范围:本磋商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项目为其中的:
(001)D2路(E1路~南芦公路)污水干管新建工程审图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22-2023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2日09时30分到2022年09月0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自上述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上述时间段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上述材料一套及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至上海市浦东新****路****号605室进行现场验证,现场报名经代理公司确认通过后,登****中心网上操作获取;
凡愿参加磋商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注: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现场报名请先咨询预约招标业务人员,否则不予接待。招标代理单位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评标时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报名通过后,需登入(https://www.****.com)****中心,选择“综合采购-供应商”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后续无法录入开评标信息及中标(成交)结果!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路****号605室纸质文件递交
除了检查健康码、行程卡和测体温外,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将被拒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境外返沪不满21天的;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在沪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 在沪实施社区健康管理或者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未满14天, 未进行4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4)本市人员,实施严格社区健康管理期间的;
(5)近期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 觉减退、腹泻、乏力、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
(6)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 温超过37.2°C的。
六、其他
1、本项目采购限价为18.69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不予接受。
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供应商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均视为放弃磋商响应。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中心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
联 系 人:沈元松
电 话:136****5394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卓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路****号605室
联系人:张旭君
电 话:138****2232
电子邮件:6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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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20/6TRJ-IIBPW95woUY_BC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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