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A3206820342000247 | 项目名称 | 金洲R202101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820342000247006001 | 标段名称 | R202101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一标段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R2021011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R2021011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 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皋金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R2021011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R2021011 地块
2.1.2 建设规模: 一标段:北区:本标段建筑面积约 74431.67m2 ,共计 6 ****楼,层数 24F, 建筑面积如下:地下车库约 20037.79M2;15# 楼地上建筑面积为 6750m2 ; 12# 楼地上建筑面积为 8816m2 , 5# 楼地上建筑面积为 6750m2 , 8# 楼地上建筑面积为 9626m2 , 3# 楼地上面积 9626m2 , 11# 地上面积 9626m2 ,****楼建筑面积为 1222.23m2 ,****楼建筑面积为 1449m2 ,配电房 6 建筑面积为 190.2m2 ,配电房 9 建筑面积为 181.2m2 ;垃圾房 P7 建筑面积 80.91m2, 垃圾房 P8 建筑面积 43.2m2, 北门卫建筑面积为 39.4m2 。桩基及室外配套详见设计图纸;
二标段:南区:建筑面积约 68733.37M2, 共计 5 ****楼, 7# 楼、 9# 楼 20F; 其余 3 ****楼;建筑面积如下: 1# 楼地上建筑面积为 9626m2.2# 楼地上建筑面积为 9626m2.7# 楼地上建筑面积为 8003m2 , 9# 楼地上建筑面积为 11254m2 , 10# 楼地上建筑面积为 8816m2 ;配电四个: P 1 : 181.2m2 ; P2 : 90.45m2 ; P3 : 90.45m2 ; P4 : 181.2m2 ;养老用房 P5 397.8m2 ;南区车库 20467.27m2 ;桩基及室外配套详见设计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 32308 万元;二标段: 26894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20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 合格。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创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
本工程必须创建成“南通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和“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2.2 招标范围: R2021011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 贰 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4 ) 根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建办市〔 2021 〕 40 号 ) 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 , 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份合同金额 20000 ****小区(含配套用房)施工业绩;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⑵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⑷项目负责人、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⑸本项目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变更过的业绩,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显示的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经证实所用业绩为变更过的业绩,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取消中标资格。
3.4.2 自 2020 年 4 月 1 日以来,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 2021 年 4 月 1 日以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5 投标企****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4.6 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 〕 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7 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 2021 〕 510 号)精神。
3.4.8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 www.****.gov.cn) 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9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 ***平台( http://****.gov.cn )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5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因素评审法”,定标阶段采用“直接票决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网 、***网( http://www.****.com.cn )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根据《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8 号通告》,所有市外来(返)通人员须持 48 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抵南通后于 12 小时内就近核酸采样检测。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落实“ 14+7 ”健康管控措施( 14 天集中隔离 +7 天居家健康监测)。对有****城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行程卡带 * )的人员,自抵通之日起,严格执行“ 7+7 ”健康管理措施,即 7 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套单独居住) +7 天严格健康监测,前 7 天和第 10 、 14 天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前 7 天上门采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对其他市外来(返)通人员,严格执行“ 3+11 ”健康管理措施,即 3 天居家健康监测 +11 天跟踪健康监测,前 7 天和第 10 、 14 天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各投标人注意,除了按照本条招标文件提供相关材料外,各投标人还需严格遵守《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8 号通告》要求执行,确保能够按时开工建设,保证项目工期。中标后不得以疫情原因为理由推迟进场、放弃中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金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软件园 6 ****楼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 8 号
邮 编: 226500 邮 编: 226500
联 系 人:樊女士 联 系 人:张晓艳
电 话: 189****6963 电 话: 137****3255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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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31/mU3QYIAB79-B2HQDFJR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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