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门(急)诊诊疗信息页管理及数据采集HIS系统接口改造服务
二、项目编号:乐沙人医采[2025]16号
三、项目预算:限价6.5万元
四、采购需求:
根据川委办医政便函〔2025]2号《关于开展门急诊诊疗信息数据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需改造门急诊诊疗信息页管理及数据采集 HOMS 上传接口,并于4月上传第一季度数据。
五、拟推荐单一来源供应商:
***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E区E8-1-****楼
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为“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HIS、LIS、EMR系统与血透质控系统、合理用药系统及公卫系统对接接口改造”项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LIS、EMR)”于2016年立项建设,***网易医疗科技发本项目为“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门(急)诊诊疗信息页管理及数据采集HIS系统接口改造”项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于2016年立项建设,***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中标承建,2017年5月投入使用,并于2025年6月进行二次升级。系统建成后运行至今,一直由原开发商提供系统售后和开发服务,迄今系统运行稳定良好,服务质量满意.
2、我院在用HIS***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品,***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外的厂家无法了解我院HIS业务流程、接口及数据库结构,故无法采用第三方厂商进行本次接口建设改造。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综上所述,由于软件配套服务的需要,本次采购来源渠道单一、专业性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继续承担。
采购内容:
1、接口改造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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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接口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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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门(急)诊诊疗信息页管理及数据采集HIS系统接口改造(HQMS) |
七、服务要求
1、接口改造技术要求
***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川卫办医政便函〔2025〕2 号关于开展门(急)诊诊疗信息数据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门(急)诊诊疗信息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规范》要求,对HIS系统进行接口改造,保证系统数据准确,实现数据按时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系统)。
2、商务要求
交货地点: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改造;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50%,验收合格后支付50%;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响应,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解决。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9、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九、谈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密封)
1、报价。
2、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4、①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和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②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十、协商程序和成交标准
1、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后,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协商。
2、单一来源专业人员对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进行验证。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采购小组拒绝与之协商。
3、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与响应文件相符的,采购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协商方案,遵循价格合理和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原则,与供应商协商。协商中,供应商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可以修改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4、供应商修改的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5、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数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需求、协商后达成合理的成交价格,采购小组确认供应商成交,出具协商情况记录。
6、若无法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或者无法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与供应商进行商定的专业人员应停止商定,并由采购人终止采购活动,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7、成交结果
协商结束后,供应商若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评审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办提交书面质疑函(须列明质疑事项、理由及事实根据,并加盖公章),采购办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于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答复。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投诉或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十一、邀请方式
参加本次项目采购的有效供应商为申请科室拟定的供应商(***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方式:***网上发布公告(https://www.****.cn);本项目若有补遗或更正***网上发布,请参加议价的供应商随时关注;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二、本项目协商评审时间:于2025年8月5日15:30按照医院采购流程组织院内评审专家在纪检监督下进行评审确认成交供应商。
十三、采购结果公告:评审专家根据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合理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授权谈判评审确认成交供应商,采购办于3个工***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十四、采购联系人: 宋老师 联系电话:0833-***6507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33-***6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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