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医疗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水稻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06-12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江苏 - 苏州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水稻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省份/直辖市 江苏 地区 苏州市
采购单位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 查看3个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32****0530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朱婷 0514-****1819 点击查看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水稻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JDFFJSZ2026050005
工程名称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水稻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人名称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便民服务中心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混合
工程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竹墩村
工程规模
①新建烘干厂房1栋,建筑面积约3117.2㎡;完成钢板仓配套地基建设。②购置39吨/批次种子烘干机及配套设备8套、1000吨钢板仓及辅助设备8套。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JDFFJSZ2026050005001001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水稻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2391.74 2026-06-1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6-11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3001040240005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6年12月24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6-11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6-17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水稻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水稻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江小便备[2026]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混合(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0.0% ,其他国有6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扬州市国家水稻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竹墩村

2.1.2 建设规模:①新建烘干厂房1栋,建筑面积约3117.2㎡;完成钢板仓配套地基建设。②购置39吨/批次种子烘干机及配套设备8套、1000吨钢板仓及辅助设备8套。

2.1.3 合同估算价(万元):2391.74 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07月27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08月17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4日

2.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对设计约定的相关标准及要求,满足项目的使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施工图设计须满足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 其他: /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勘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资料及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补充勘察(如需);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消防、暖通、设备等);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后续配合服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5)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6)初步设计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内容; (7)招标人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内容。

2.3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行业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行业设计(商物粮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专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专业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工程行业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专业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⑤工程专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行业设计(商物粮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9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投资金额9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9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9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投资金额9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9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投资金额9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自2024年06月11日以来(近 2 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5年06月11日(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其他: 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 3 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日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请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由省住建厅颁发的解除限制的盖章文件。

3.6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法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 一、评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2分。 二、定标方案:(1)设计成果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企业实力:企业过往业绩:企业承接的最具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不超过5项)注: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①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②合同;③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3)企业信誉: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詹天佑奖”、“扬子杯”)或优秀设计奖项(如“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省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等(不超过5项)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证书为准。(4)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根据定标评委会现场拟定的问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作答。如参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定标会开始时间前出席并签到,如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放弃。(时间地点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前通知)。(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①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契合度高的企业优于契合程度低的企业。②过往业绩多的企业优于过往业绩少的企业。③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多的企业优于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少的企业。④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企业优于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差的企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6月11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6月17日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7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相关内容及说法与招标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8.2投标保证金:200000 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8.3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4申请人应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8.5申请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路****号 点击查看****大厦****楼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路****号 点击查看佳源银座6楼
联系人: 邹佳辰 联系人: 朱婷
电话: 132****0530 点击查看 电话: 0514-****1819 点击查看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都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4-****5713 点击查看、0514-****3876 点击查看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朱婷 联系电话:0514-****181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6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路****号 点击查看****大厦****楼 点击查看
联系人
邹佳辰
传真
电话
132****0530 点击查看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路****号 点击查看佳源银座6楼
联系人
朱婷
传真
电话
0514-****1819 点击查看
邮编
E-mail

相关附件

  • 第一册初步设计说明及图纸6.11.pdf https://****.gov.cn 点击查看
  • 烘干房报告.rar https://****.gov.cn 点击查看
  • 金土地筒仓报告.pdf https://****.gov.cn 点击查看
  • 总平面定位图.pdf https://****.gov.cn 点击查看
  • 保证金缴纳说明.rar https://****.gov.cn 点击查看
  • 招标文件正文.pdf https://****.gov.cn 点击查看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38/bticu54BLRKCxEZf-Hyt.html

江苏医疗招标
南京市医疗招标
无锡市医疗招标
徐州市医疗招标
常州市医疗招标
苏州市医疗招标
南通市医疗招标
连云港市医疗招标
淮安市医疗招标
盐城市医疗招标
扬州市医疗招标
镇江市医疗招标
泰州市医疗招标
宿迁市医疗招标

医疗分类招标

B超 CRRT机 PT床 一次性注射器 中心供氧 人工肺 体温仪 体温枪 体温筛选机 体温表 体温计 促通仪 保温箱 光谱仪 内窥镜 凡士林 分析仪 刺激仪 加温仪 医用x射线 医用材料 医用棉球 医用气体 医用纱布 医用耗材 医疗废弃物 医疗设备 医院电梯 发光仪 发热 口罩 口腔设备 吸引器 吸氧机 吸痰器 呼吸机 喉镜 器械柜 复苏机 多普勒 婴儿舱 射线机 干燥柜 康复器 彩超 心电图 心电图机 心脑肌电图仪 急救箱 手术仪 手术刀 手术器械 手术床 手术显微镜 打片机 抗疫 抢救床 抢救推车 抢救箱 抢救车 护目镜 担架 按摩床 排痰机 排石机 接种 支气管镜 救护车 敷料柜 方舱 无菌纱布 暖箱 核酸 检查仪 检查床 检查镜 检测仪 橡胶手套 止血钳 氧气吸入器 氧气瓶 氩气刀 治疗仪 治疗机 治疗椅 注射器 注射泵 注射用水 洁牙机 洗胃机 测序仪 测温仪 消毒器 消毒机 消毒液 清创机 灭菌器 熏蒸机 牵引床 理疗仪 生理仪 生理盐水 电导仪 疫苗 疫苗 病床 病理扫描仪 监护仪 监测仪 种植机 绷带 肠镜 胃肠镜 胆道镜 腹腔镜 膀胱镜 艾灸床 艾灸机 营养泵 蜡疗机 血氧测量仪 血滤机 血透机 观察床 诊察床 诊疗床 试剂 起搏器 超声刀 转运床 轮椅 输尿管硬镜 输尿管镜 输液架 输液泵 透析机 铁喉镜 防护帽 防护服 防护面罩 防护鞋帽 防疫 除颤仪 隔离点 雾化吸入器 雾化器 颈托 额温枪 验光台 高频电刀 麻醉机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