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团大公路(省界 - 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团大公路(省界 - 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 2022 〕 4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为团大公路(省界 - 新津涞公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工程位于静海区境内,西起团大公路子牙河西堤(津冀交界处)、东至新津涞公路,全长约 3.1 公里。设置大桥、中桥个 1 座,涵洞 11 道。同步实施道路排水、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 / 小时(局部限速 6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26 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 -I 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书并下达具体任务后 6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工程勘察(包括初勘、初测和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报、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科研课题、专题报告、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勘察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设计甲级,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十年内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 至少具备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 //****.gov.cn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5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 2021 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参与 2021 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的单位,以交通运输部 2021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交通运输部 2021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和 2021 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未参与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为 A 级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 gc****@****.com 电子邮箱 , 并注明: 1 、项目名称; 2 、投标单位名称; 3 、联系人; 4 、联系方式; 5 、投标单位联系邮箱; 6 、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 7 、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1 )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寄(顺丰到付)。( 2 )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大厦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出示“健康码”。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人员不得超过 1 人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 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2 月 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中心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网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方式告知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大厦);或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大厦,收件人:孙小滢 , 联系方式: 166****2901 ),同时将投标文件密封照片和快递运单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至 gc****@****.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名称 - 项目标段名称 - 快递公司名称及运单号 - 快递寄出时间”(例如: XX 公司 -XX 项目 XX 标段 - 顺丰 1234567890-XXXX 年 X 月 X 日上午 X 时 :X 分),建议快递外包装标注上述信息。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开标当天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引导递交文件(按照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人间隔 1 米),***网络开标活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 http://****.gov.cn )和《***网》( http://60.28.163.169/ ) 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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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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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 5 号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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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301600 |
邮 政 编 码: |
300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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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刘工 |
联 系 人: |
郝文杰、孙小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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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2-****5206 |
电 话: |
022-****6009 、 166****2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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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5206 |
传 真: |
022-****6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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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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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g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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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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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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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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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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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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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441150100100274018 |
2022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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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4/0FRxhYQBmlENxGEMTYd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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