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 年 S102 津芦线(东丽宁河界—津榆复线)修复养护工程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 2022 年 S102 津芦线(东丽宁河界—津榆复线)修复养护工程 立项的批复》 (津交发〔 2022 〕 54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天****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津芦线起于外环线,止于宁河区滨玉线,是天津市区连接东丽、宁河两区的主要道路,路线全长 56.66 公里。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为东丽宁河界( K23+320 )至津榆复线交口( K32+525 ),路段长 9.205 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 1.5 米(设施带) +13.5 米 (路面) +3 米(中分带) +13.5 米(路面) +1.5 米(设施带),路基全宽 33 米。目前路面病害以纵横缝、龟裂为主,局部位置出现坑槽、沉陷、唧浆等病害,沿线交叉口车辙严重,严重影响公路行驶质量及通行能力。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 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
(一)路面工程
1. 起点—海航东路段,长 2.45 公里
上行方向全断面铣刨 10 厘米沥青面层,对车行道继续铣刨 36 厘米后铺筑 18 厘米旧路粒料二灰冷再生 +18 厘米石灰粉煤灰碎石,然后全断面通铺 6 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4 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
下行方向全断面铣刨 10 厘米沥青面层,对车行道继续铣刨 18 厘米上基层并对破损的下基层采用 18 厘米旧路粒料二灰冷再生挖补处治,然后铺筑 18 厘米石灰粉煤灰碎石,最后全断面通铺 6 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4 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
2. 海航东路—永定新河大桥西桥头( K27+764 )段,长 1.994 公里
全断面铣刨 10 厘米沥青面层,对车行道继续铣刨 18 厘米上基层并对破损的下基层采用 18 厘米旧路粒料二灰冷再生挖补处治,然后铺筑 18 厘米石灰粉煤灰碎石,最后全断面通铺 6 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3. 永定新河大桥东桥头( K28+310 )至津榆复线段,长 4.215 公里
全断面铣刨 4 厘米沥青表面层,对车行道继续铣刨 24 厘米并对破损的下基层采用 18 厘米旧路粒料二灰冷再生挖补处治,然后铺筑 18 厘米石灰粉煤灰碎石 +6 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最后全断面通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对下穿京津高速段水泥路面封缝后,施做 2 厘米应力吸收层 +2.5 厘米薄层罩面。更换设施带破损花砖及侧石。
(二)桥涵工程
沿线桥梁 1 座,永定新河大桥评价等级为二类。对其存在的裂缝、混凝土缺陷、抗震挡破损、支座脱空等病害进行维修,更换伸缩缝止水带,铣刨并重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桥面沥青铺装层。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2009 )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并补充完善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等。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勘察设计周期。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工程测量、勘察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与施工配合, 配合施工单位编 制竣工图文件,参加 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勘察(或测绘)和设计资质,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 、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 2 、公路行业 设计 甲级, 3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 , 近五年内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 至少具备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 //****.gov.cn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5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在交通运输部 2020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 2021 年度天津市 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 C 级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勘察(或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勘察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 gu****@****.com 电子邮箱 , 并注明: 1 、项目名称; 2 、投标单位名称; 3 、联系人; 4 、联系方式; 5 、投标单位联系邮箱; 6 、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 7 、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1 )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寄(顺丰到付)。( 2 )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 ****广场)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出示“健康码”。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人员不得超过 1 人。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202 2 年 5 月 6 日 上午 9 时 30 分,****中心(另行通知)(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 口顺驰立交桥 旁) 。
6.3 ***网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方式告知书),在投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或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快递至招标代理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 ****广场,收件人: 曹玉琴 , 联系方式: 1 802287306 ),同时将投标文件密封照片和快递运单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至 gu****@****.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名称 - 项目标段名称 - 快递公司名称及运单号 - 快递寄出时间”(例如: XX 公司 -XX 项目 XX 标段 - 顺 丰 1234567890-202 2 年 X 月 X 日上午 X 时 :X 分),建议快递外包装标注上述信息。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4 开标当天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引导递交文件(按照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人间隔 1 米),***网络开标活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5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 http://****.gov.cn )和《***网》( http://60.28.163.169/ ) 上发布。
8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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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天****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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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 号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 ****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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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300170 |
邮 政 编 码: |
3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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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艺 |
联 系 人: |
刘子红、刘亚彬、曹玉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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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2-2413 9150 |
电 话: |
022-****0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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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8956 |
传 真: |
022-****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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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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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g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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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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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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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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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气象台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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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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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1 142001517010003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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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4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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