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 年 G228 丹东线(河北丰南界—大丰线)修复养护工程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 2022 年 G228 丹东线(河北丰南界—大丰线)修复养护工程 立项的批复》( 津交发 【 2022 】 5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丹东线( G228 )起于丰南汉沽界,止于河北界,全线长 109.884 公里。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贯穿滨海新区,随着近年来经济发展的需要,丹东线担负着较为繁重的交通运输任务。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为河北丰南界( K1550+572 )至芦堂路( K1565+700 )段下行、河北丰南界至 K1552+673 段上行及芦堂路至大丰线环岛( K1572+760 )段双向道路,路段全长 22.188 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 0.75 米(土路肩) +11.25 米(车行道) +2 米(中央分隔带) +11.25 米(车行道) +0.75 米(土路肩),路基全宽 26 米。目前路面出现车辙、横纵裂,局部发育为龟裂,部分路段出现大面积龟裂、唧浆,严重影响公路行驶质量及通行能力。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
(一)路基路面工程
1. 河北丰南界至汉南线( K1554+420 )段,长 3.848 公里
下行方向全断面铣刨 30 厘米后,对车行道继续铣刨 18 厘米并对槽底局部损坏点位进行水泥冷再生挖补处治后铺筑 18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然后全断面通铺 18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8 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上行方向( K1550+572—K1552+673 ,长 2.101 公里)全断面铣刨 12 厘米后,对车行道继续铣刨 18 厘米并对损坏严重下基层进行水泥冷再生挖补处治后铺筑 18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然后全断面通铺 8 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2. 汉南线—芦堂路段,长 11.28 公里
下行车行道铣刨 4 厘米沥青表面层,根据病害程度进行 6 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或 18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6 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通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3. 芦堂路—大丰线段,长 7.06 公里
( 1 ) K1568+500—K1570+500 段,长 2 公里
平均铣刨现状 10 厘米沥青面层后,施做 17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16 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 +8 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平均长高 35 厘米。
( 2 )其余路段,长 5.06 公里
对病害集中路段车行道铣刨 4 厘米表面层,根据病害程度进行 6 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或 18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6 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通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4. 其他
路面长高路段路侧增设拦水带和急流槽;对芦堂路—大丰线路段中央分隔带进行硬化,对河北丰南界—汉南线段及路面长高路段土路肩进行硬化。
(二)桥涵工程
工程包含一座汉南铁路分离式立交,评价等级为二类,对其存在的裂缝、混凝土破损等病害进行维修,铣刨重铺桥面沥青混凝土表面铺装层,对护栏混凝土进行防腐处理,增设金属梁柱式护栏。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2009 )重新施划标线,并补充完善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改造路面长高段中央分隔带护栏,补充路面长高段路侧波形梁护栏;对路侧支路口处护栏外展顺延;对中央分隔带硬化路段增设防眩设施等。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勘察设计周期。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工程测量、勘察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与施工配合,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文件,参加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勘察(或测绘)和设计资质,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 、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 2 、公路行业设计 甲级, 3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 , 近五年内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 至少具备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 //****.gov.cn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5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在交通运输部 2020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 2021 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 C 级或以上。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勘察(或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勘察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 gc****@****.com 电子邮箱 , 并注明: 1 、项目名称; 2 、投标单位名称; 3 、联系人; 4 、联系方式; 5 、投标单位联系邮箱; 6 、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 7 、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1 )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寄(顺丰到付)。( 2 )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大厦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出示“健康码”。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人员不得超过 1 人。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5 月 9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中心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6.3 ***网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方式告知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大厦);或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大厦,收件人:吕玥 , 联系方式: 166****2901 ),同时将投标文件密封照片和快递运单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至 gc****@****.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名称 - 项目标段名称 - 快递公司名称及运单号 - 快递寄出时间”(例如: XX 公司 -XX 项目 XX 标段 - 顺丰 1234567890-XXXX 年 X 月 X 日上午 X 时 :X 分),建议快递外包装标注上述信息。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开标当天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引导递交文件(按照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人间隔 1 米),***网络开标活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 http://****.gov.cn )和 《***网》( http://60.28.163.169/ )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8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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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天****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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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 号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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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300170 |
邮 编: |
300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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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艺 |
联 系 人: |
郝文杰、吕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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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2-****9150 |
电 话: |
022-****6009 、 166****2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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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9150 |
传 真: |
022-****6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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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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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g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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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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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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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50100100274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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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4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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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4/gjX7L4AB_KllFd2O_ao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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