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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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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田古线、***网改造项目监理(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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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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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212851886000038003001(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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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网改造工程已经由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高新发改〔2026〕11号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高新发改[2026]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区级****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田古线、***网改造项目监理的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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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标段名称:田古线、***网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扬子江南路西侧(通扬路-通港路)、扬子江南路西侧(港口路-通扬路)、扬子江南路 东侧(港口路-通港路)、向阳路东侧(柴墟路-通扬路)、向阳路 西侧(港口路-港城路)、向阳路西侧(港城路-通港路)、金港路 西侧(通扬路-通港路)、金港路东侧(港口路-通扬路)、金港路 东侧(港城路-通港路)、龙窝北路(港口路-三福船厂)等
2.3建设内容:田古线、***网改造项目监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包含扬子江南路西侧(通扬路-通港路)、扬子江南路西侧(港口路-通扬路)、扬子江南路 东侧(港口路-通港路)、向阳路东侧(柴墟路-通扬路)、向阳路 西侧(港口路-港城路)、向阳路西侧(港城路-通港路)、金港路 西侧(通扬路-通港路)、金港路东侧(港口路-通扬路)、金港路 东侧(港城路-通港路)、龙窝北路(港口路-三福船厂)等共计 36条道路给水管道。总计改造De90~DN600 给水管道长约65km。
2.6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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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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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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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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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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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212851886000038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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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古线、***网改造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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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古线、***网改造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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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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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工期:90日历天 |
|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
|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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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注册证书需有效;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①无在监工程(监理项目):指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②无在监工程(含监理服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指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也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注:投标人已中标或已经签订合同的项目,出现工程未实施(工程已取消不再实施的除外)或工程暂停实施情况,除非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不在该项目上任职(任职范围仅限招标公告 3.3.3 项第①条和第②条约定的范围),否则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就属于有在监工程(上述项目投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已与该项目发包人解除合同关系的情形除外)。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3.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6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6 年6月- 2026 年 8 月; 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
注:3.3.2、3.3.3、3.3.4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 /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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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审查办法 |
| 资格后审 |
| 5.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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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是否评定分离: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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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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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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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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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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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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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 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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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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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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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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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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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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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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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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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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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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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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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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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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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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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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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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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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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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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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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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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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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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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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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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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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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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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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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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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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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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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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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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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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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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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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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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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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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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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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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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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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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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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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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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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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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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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4)投标报价金额与依据投标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5)投标费率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监理费投标费率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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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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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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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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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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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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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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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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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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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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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98 分
项目监理机构: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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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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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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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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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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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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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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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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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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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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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 分,每高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扣减0.1〜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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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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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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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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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每超过1页的,扣 分。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说明:监理方案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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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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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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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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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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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方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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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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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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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方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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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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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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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方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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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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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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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方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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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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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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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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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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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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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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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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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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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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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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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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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含)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资格证书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取得国监执业(或职业)资格满 10 年以上(含)的得1分;满5年以上(含)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注:以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上的签发日期(或制发日期)为准,如果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上没有签发日期(或制发日期)的则以证书上的批准日期为准。如果投标人未提供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本小项不得分;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上需能体现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城乡建设部(或建设部)”批准颁发,否则该证书不予认可,本小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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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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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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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结合项目需要,对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所学专业、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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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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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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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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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满分,缺少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相应扣分,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
说明: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需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的配置要求,并详细规定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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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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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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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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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对投标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进行加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以及有效期(一般为5年)、加分依据(一般为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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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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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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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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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可以对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 分;省优最高加1分;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最高加 1.5 分。所有奖项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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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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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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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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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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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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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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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14日12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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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
|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
|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
| 8.其他要求 |
| /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9.1***网、***平台、***平台上发布。 |
|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10.1招标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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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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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区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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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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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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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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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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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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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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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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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庆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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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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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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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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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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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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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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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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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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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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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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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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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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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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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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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相关部门 |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医药高新(高港)区住建局 |
| 联系电话:0523-****9378 |
| 10.3异议渠道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42/wAdagKABLRKCxEZfx5k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