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化镇汽配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 招标公告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6966001001
宿迁市兴美途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的 仰化镇汽配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 已经 宿豫行审备 [2022]7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仰化镇汽配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仰化镇 。
1.2 工程规模:
新建标准化厂房 5栋,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8000万元。
1.3 工 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至 ±0.00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0 %;工程全部封顶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 0%;内墙粉刷完成,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 0%;工程竣工验收且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备案价为准)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仰化镇汽配产业园标准化厂 房建设 施工, 具体 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定性 + 定量 ),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4. 4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 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自 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竣工单项合同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6万平方米或金额不小于6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 :a.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 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工程内容等。 b.业绩证明材***平台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材料无效。
4. 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 6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 6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 6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 5年的。
4.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 7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 7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 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 7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 7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 8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 8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 7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 7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 8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4.10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未处于不合格状态。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监管处于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
4.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2 年 08 月 29 日 9:00 至 2022 年 09 月 02 日 1 8 : 0 0 至 登录宿迁市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 平台 ( http://****.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30 元(***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6020,客服热线: 400****000 。
5.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平台办事指南-****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2 年 09 月 19 日 9:30 ;
6.2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需***平台( http://****.gov.cn)***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异议投诉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6031 。
7.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平台。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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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宿迁市兴美途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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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宿迁市宿豫区仰化镇新桥居委会 ****楼 |
地 址: ****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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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程杰 |
联系人: 周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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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527-****1007 |
电 话: 182****4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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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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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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