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预公告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6488001001
江苏宿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中心建设工程已经宿豫行审备〔 2022〕5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 202 2 年 4 月 20 日 1 7 时 3 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电子邮箱方式反馈 。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洪泽湖东路与宿豫****中心。
1.2 项目建设规模: 投资 额 约 1.3 4 亿元 。
1.3 质量要求:
1.3.1 设计质量标准:依据初步设计 文件 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并确保通过图审部门审查。
1.3.2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 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
施工部分:工程按形象进度付款,完成整体工程量的 10% ,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10% ;完成整体工程量的 50% ,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3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 具备交付条件(提供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结清证明) ,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70% ;工程造价审定结束且经区审计局结果备案后对应满壹年付至审定价的 97% ,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设计部分:设计方案及扩初图深化设计完成并经确认后付至设计费的 50% ,施工图完成提交后付至设计费的 90%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设计费的 100%
1.6 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含结构拆改、钢结构及加固、室外雨棚、装饰装修、暖通、消防、智能化、水电安装、泛光照明、展陈、厨房设备、软装工程(窗帘、艺术品、标识标牌、活动家具)等全部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件。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4.1.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2)建筑工程行业设计 甲级 资质;
(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甲级 资质;
(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甲级 资质。
4.1.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资质。
4. 2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2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3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4.3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8100 万元的公共建筑 室内 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 ( EPC ) 业绩。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81 00 万元的公共建筑 室内 设计 、 施工 或施工项目 业绩。
( 3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 81 00 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 1.72 万平方米 的公共建筑 室内 装饰装修设计业绩(除交通运输类 建筑 、 仓库 )。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原件扫描件为准,三者缺一不可 。 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额、工程内容等。***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 4 投标人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无需提供) 。
4. 5 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 6个月 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
4. 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 和第 1.4. 4 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 情形。
4.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 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 8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 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5.反馈意见方式
招标人邮箱: 1318879897 @****.com
或招标代理邮箱: 970962651 @****.com 。
或监管部门邮箱: sq****@****.com ;
6.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6.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6.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6.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6031。
6.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平台。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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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江苏宿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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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宿豫区电商园区 B16 栋 4 楼 |
地 址:宿豫区电商园区A6栋507B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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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子玉 |
联系人:赵飞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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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27-****8092 |
电 话:0527-****8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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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1318879897 @****.com |
E-mail: 970962651 @****.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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