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高新区产业提档升级 —智能装备制造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迁高新区产业提档升级 —智能装备制造工程监理 已由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宿迁高新备〔 2022〕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宿迁高弘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宿迁高弘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 “不见面”招标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建设 地点: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至南京路,北至空地,东至张家港大道,西至企业。
2.2 项目 建设 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 208.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70085.73m2,地上建筑面积229480.65m2,地下建筑面积40605.08m2。
2.3招标范围 : 宿迁高新区产业提档升级 -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监理服务。
2.4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1000日历天,其中工业及其附属工期365日历天。
2. 5 监理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2. 6 质量 标准 : 合格
2 . 7 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概算: 683656352.99元
2. 8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网上归集及总监、专监、监理员等相关人员备案后 7日内,付合同价款的10%; 实施区域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0.00时付实施区域工程监理费用的 15 %,实施区域工程主体封顶时付至实施区域工程监理费用的30%,实施区域工程完工付至实施区域工程监理费用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监理合同价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90%,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
2. 9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高新区产业提档升级 -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监理服务。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其中: 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1投标报价( 55 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99%、100%。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 10%,15%,20%,25%,30%;Q1 值在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2分,每低 1%扣 0.1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 家≤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2总监素质 (6分)
4.3资源配置与业绩(23分): 其中 专业配置( 10 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3分),投标人 类似 业绩( 4分) ,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 ( 4分) , 信用评价( 2分)
4. 4 监理大纲( 16 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 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5.3.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须提供无在监(在建)项目承诺书。
5.3.3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2年 8 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4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第 4.1 条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5.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2月 17 日 09:00 至 2023年0 2 月 23 日17 :30 ***平台 ( http://****.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 .2 投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平台办事指南-****中心模块搜索“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 指南 ”, 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电子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及 开标时间: 2023年03月0 9 日 09 : 30 。
7.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投标人 ***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 . 3 电子投标文件 须 在投标截止***平台( http://****.gov.cn ),逾期上***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8 .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2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6031 。
8 . 3 异议 与 ***网上办理, 投标人登录 “***平台(投标人)”界面 ,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平台、***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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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宿迁高弘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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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宿迁高新区管委会 (****路****号) |
地 址: |
****城区世纪大道 102****城****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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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靳净 |
联系人: |
张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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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27-****8015 |
电 话: |
0527-****6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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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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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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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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