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 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9634001001
泗阳县农业农村局的泗阳县 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已由《 关于做好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泗阳县 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阳县境内部分乡镇
1.2 工程规模: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约6.5万亩,总投资约1.6亿元,其中
一标段:约3.25万亩,总投资约8000万元;
二标段:约3.25万亩,总投资约8000万元;
(以上两个标段实际建设面积和投资额以省、市实际批复为准,勘察设计费依照费率相应调整)。
1.3 服务周期:
1.3.1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项目选项入库;
(2)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达到可研深度)编制工作;
(3)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具体时间满足上级要求);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提供经图审后的施工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1-2007 规定);
(4)勘察设计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1.3.2后续服务期:
从服务开始到通过市级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每个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配备不少于1名设计人员驻场,全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及时对现场调整变更情况审核、出具设计图纸,对完工验收情况提出意见、签字确认)。
1.4 质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项目建议书深度要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需提供专业资质工程勘察测量报告;上述要求在项目实施期内有变化的,按最新变化后的规定执行。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且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提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图纸,并组织项目工程第一次报账后,支付至勘察设计合同价的 50%,县级验收合格支付至勘察设计合同价的80%,余款在市级验收合格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泗阳县 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
第二标段:泗阳县 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2 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 1 个标段上中标,根据项目标段开标顺序若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下一项目标段可以参与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开标顺序及评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即一标段→二标段)。
招标工作内容为:
1.各标段具体片区划分,待省、市批复下达后由招标人确定。
2.泗阳县 2027 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各个标段包括前期立项上图入库图斑核对、工程地质勘察、地形测绘(含新增耕地)、洪评、水土保持、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矢量图)、占补平衡、年度计划编制(含系统填报)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施工招标后结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文件上报和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勘察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清单、预算等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地形测绘资料、项目规划的基础设施工程矢量数据(SHP格式)等)及有关技术资料。
3.2027 年其他零星工程的勘察设计。
1.7 本项目一标段最高限价为新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估)算软件概算程序生成的勘察设计费用的90%,勘察设计费暂按:216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二标段最高限价为新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估)算软件概算程序生成的勘察设计费用的90%,勘察设计费暂按:216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分值构成如下: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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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24.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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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配备及项目负责人资质 |
40.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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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业绩 |
5.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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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部分 |
31.00 分 |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4.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2.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2.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以上勘察资质,可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体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联合体的勘察单位只允许与一家主体单位进行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人员)。
设计主体单位若与勘察测量单位进行联合投标,勘察的专业负责人可由组成联合体的勘察单位提供,其余设计专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均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人员;
4.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满足以下对应要求:
4.4.1若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人员:
(1)社保要求: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2)证明形式: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4.2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处于执业期内):
(1)年龄限制: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
(2)社保豁免: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替代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①有效的退休证明文件(如退休证)及本人身份证;
②有效期覆盖本项目全周期的返聘劳务合同;
③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4)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5)无兼职承诺书(承诺未在其他单位受聘或执业)。
4.4.3评审标准:退休返聘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评审标准与在职在岗项目负责人完全一致。
4.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5.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4.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5.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能力;
4.5.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5.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5.6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4.6其他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5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9月7日 09 :00 至 2026 年 9月11日18 :00 ***平台(http://****.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 标 人 登 录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服 务 平 台 前 , 需 自 行 选 择 服 务 商 申领 数 字 证 书( https://****.gov.cn 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28 日 09 :00;
6.2 开 标 地 点 : 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开 标 , 需 登 录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http://****.gov.cn)***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平台。逾期上传或者***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 ,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咨询电话: 0527-****3257 。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平台。
9.其他
若中标,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配置方案组织项目团队,确保各岗位人员按投标文件所列的姓名、岗位、资质等全部到岗履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泗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路****号(****中心)
联系人: 徐桂兰
电话:0527-****325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市民东路与运河大道交叉口正南方向米仓408室
联系人:姜爱荣
电话:153****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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