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 2022 年城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6302001001
****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的 宿豫区 2022 年城区道路工程 已经 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豫区境内。
1.2 工程规模: 江山大道北延 等共 11 条道路, 总投资约 6.27 亿元 。
1.3 质量要求:
1.3.1 设计质量标准: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满足建筑安全及质量要求,并确保通过图审部门审查。
1.3.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4 工期要求(含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时间):
天山路东延(西楚大道 - 黄浦江路)道路工程、庐山路东延(西楚大道 - 黄浦江路)道路工程、育才东路(扬子江路 - 宿豫大道)道路工程、 规划二路(五 台山路 - 九华山路)道路工程每条道路工期均为 180 日历天。
五台山路(西楚大道 - 金沙江路)提升改造工程、玉泉山路东延一期(杨舍路 - 张家港大道)工程、玉泉山路东延二期(曹高路 - 杨舍路)工程每条道路工期均为 210 日历天。
金沙江路北延段(天山路 - 二干渠)改造工程、江山大道北延段(宿支路 - 二干渠)改造工程、农耕大道(西楚大道 - 金沙江路)道路工程、汉江路南延(贺兰山河 - 项王东路)道路工程每条道路工期均为 360 日历天。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 10% 的预付款保函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 10% 作为预付款;每半年付每条道路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30% ;全部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40%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结清证明后,付至合同价的 60% ;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的 97% ;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6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五台山路(西楚大道 - 金沙江路)提升改造工程、金沙江路北延段(天山路 - 二干渠)改造工程、江山大道北延段(宿支路 - 二干渠)改造工程、玉泉山路东延一期(杨舍路 - 张家港大道)工程、玉泉山路东延二期(曹高路 - 杨舍路)工程、农耕大道(西楚大道 - 金沙江路)道路工程、汉江路南延(贺兰山河 - 项王东路)道路工程、天山路东延(西楚大道 - 黄浦江路)道路工程、庐山路东延(西楚大道 - 黄浦江路)道路工程、育才东路(扬子江路 - 宿豫大道)道路工程、 规划二路(五 台山路 - 九华山路)道路工程共计 11 条道路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工程、桥梁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并配合建设单位报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合格等后续服务,直至工程整体移交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 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 4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3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 2021 年 9 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 投标人类似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 1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 2 ****城****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的设计业绩。
( 2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2 ****城****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
( 3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2 ****城****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额、工程内容等。***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 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5 .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平台( http://****.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30 元(***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30 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6020 ,客服热线: 400****000 。
5.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平台办事指南模块搜索“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6. 2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平台 , 逾期上传或者***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需***平台( http://****.gov.cn )***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6031 。
7.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平台。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韶山路 3 号
联系人:陈秀丽
联系电话: 0527-****5213
邮箱: 16****@****.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小区
联系人: 王涛 联系电话: 0527-****5519
邮箱: 93****@****.com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项目投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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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44/b9oWkn8BdTJXg0TVxwE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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