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楼装饰工程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办理本项目全过程手续,履行工程招投标各项职责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本项目建设中所有文件、合同或协议等负责。****城市建设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 的宿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楼装饰工程项目已经宿发改投资发 [2022]4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楼装饰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 发包方案
1. 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 招标范围:宿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楼装饰工程项目,包括装饰、水电、消防、暖通、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共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1 、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 4 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 、推荐品牌:施工项目拟采用推荐品牌,技术参数与实际使用需求(功能和质量要求)符合,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未指向特定的专利、品牌或技术路线,所推荐的品牌不少于 3 个,具体详见附件编制说明。
三、 招标文件
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 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4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自 2020 年 6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金额不低于 1600 万元的装修 装饰工程(仅限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负责人。注:( 1 )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至少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不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 } ,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建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多个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次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内容等。( 2 )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公寓),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中心、广播用房等)、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等。( 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4 )若建设单位名称变更,在投标文件中补充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名称变更,在投标文件中补充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5 )***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5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 10% 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 10% 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量 50% 时进度款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 40% ,同时扣回预付款,全部工程完工后进度款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 80%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 85% ;审计结束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 97% ,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 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 17****@****.com
招标代理邮箱: 28****@****.com
监管部门邮箱: sq****@****.com
2. 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 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市建设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
地 址:****城区洪泽湖路 140 ****大厦
联系人:陆登
电 话: 189****5468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89 号,****楼
联系人:沈鹏程 / 杜萍
电 话: 0527-****7101 /137326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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