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水厂及配套项目 ( 净水厂 ) 工程建设监理 预公告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5564002001
宿迁市宿豫区水务建设投资集团有****城北水厂及配套工程已经宿豫行审发 [2021]56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城北水厂及配套项目 ( 净水厂 ) 工程建设监理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 2022 年 5 月 2 日 17 时 30 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电子邮箱方式反馈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北水厂及配套工程 已由 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宿豫行审发 [2021]56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宿迁市宿豫区水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宿迁市宿豫区水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宿豫区豫新街道闸东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城北水厂净水厂,占地 179.754 亩。****楼、科普展览馆及辅助用房、超滤膜车间、超滤膜辅助车间、纳滤膜车间、纳滤膜辅助车间、综合加药间、鼓风机房、脱水机房、机修间、泵房、门卫室、臭氧接触池、絮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吸水井、排泥池、回收池、中和池、浓缩池、平衡池等建筑和工艺构筑物合计约 35000 平方米。城北水厂规模为 30 万 m3/d , 部分构筑物为 15 万 m3/d
2.3 招标范围: 城北水厂及配套工程(净水厂)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预计开工时间为 2022 年 6 月,总工期为 730 日历天
2.5 监理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2.6 质量标准: 合格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概算: 50000 万元
2.8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土建的 50% 付至土建造价监理费的 30% ,土建完工后付合同估算价的 20% ,设备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40% ,全部工程完工验收付至合同价的 70%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付至合同价的 90% ,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2.9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城北水厂及配套工程(净水厂)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4.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其中: 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 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5.3.2 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5.3.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3.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3.5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4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5.4.1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 5 人;
5.4.2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 8 人;
5.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7 企业或项目总监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反馈意见方式
6.1 监管部门邮箱: sq****@****.com
6.2 招标人邮箱: 33****@****.com
6.3 招标代理邮箱: sq****@****.com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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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宿迁市宿豫区水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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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宿豫区金沙江路 91 号 |
地 址: |
****广场****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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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郝先生 |
联系人: |
叶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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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27-****9886 |
电 话: |
0527-****9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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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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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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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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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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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sq****@****.com |
2022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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