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ZGJ-2026-011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龙子湖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精博康复器具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与朱雀山路交口联东U谷医疗大健****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万捌仟捌佰玖拾陆元整(¥68896.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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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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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款方式 |
款项于当年年底,按实际交付货品数量据实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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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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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通用辅具供货期限为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现场交付验收。定制辅具及矫形器工作期限为评估取模完成后30个工作日完成制作、适配调试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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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免费质保期 |
三年内免费维修,一年内免费更换配件; |
- 评审专家名单:杨柏、张勤、薛洪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小区,联系电话:199****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蚌埠市龙子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万敬雅
电 话:0552-***2721
采购代理机构: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苑****楼
联系人:闫利芳
电 话:19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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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46/AQYie6ABLRKCxEZfKqN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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