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人民医院非医疗废物(塑料输液瓶(袋)和AB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cgxrmyy20251219
一、项目名称:非医疗废物(塑料输液瓶(袋)和AB桶)回收处置服务比选
二、采购人:岑巩县人民医院
三、公告日期:自2025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
四、支付方式:中标单位收取后24小时内将回收款支付至采购人对公账户。
五、服务期限:1年
六、采购方式:院内比选(非现场开标)
七、比选日期:2025年12月26日下午14:00
二、回收物品及要求
(一)回收处置要求
1、回收处置方须根据相关规定合法获取相关处置资质。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
2、回收处置方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回收物品的回收处置工作,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安全;在回收非医疗废物(塑料输液瓶(袋)和AB桶)的过程中,回收处置方需接受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及采购方的监督。采购方有权对回收处置方的回收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回收处置方对回收物品的处置和利用不得用于其原用途,同时禁止将回收物用于生产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包装容器以及服装、被褥、日用品和玩具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
4、回收处置方需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回收方必须严格遵循相关卫生法规、程序和标准进行物品运输,严禁出现丢失、环境污染及违法转卖等行为。
5、回收处置方在回收、处置及利用采购方医疗废物过程中,必须遵守现行法律法规、部委规章以及卫生健康、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不得进行任何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6、回收处置方在回收非医疗废物(塑料输液瓶(袋)和AB桶)时,必须配备专业的回收车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回收工作。同时,需设有固定的联系电话。
7、向采购方免费提供回收专用袋(外部印有标识,便于分类和记录)。
8、回收处置方指定的接收人员需前往医院,与采购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数据验收,并在回收记录单上签字或通过系统进行无纸化确认交接。相关数据需保存至少三年以上。
9、回收处置方负责将回收数据录入并上传至相关部门规定的可追溯查询系统。
三、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1、持有“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涵盖相应范围,明确列明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医疗一次性输液瓶集中处置”等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存在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查询截图)
4、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取得商务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公布的“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资格。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四、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公司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7:00)之前,将以上第“三”条款资料及塑料输液瓶(袋)和AB桶报价通过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7****@****.com)进行报名。若逾期提交或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材料,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评比办法
本次比选不设综合评分办法,回收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服务商。
附件:/uploadfile/2025/1230/20251230164204375.pdf
岑巩县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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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482/0GCYbpsB8JITibH4_Ri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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