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中心、天****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TZZB2021-00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中心、天****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金田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ZB2021-003
项目名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中心、天****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最高限价:600.0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600 | 600 | 餐饮服务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中心、天****中心餐饮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地****楼,面积为800平方米,供服务保障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中心、天****中心三家单位职工用餐,用餐人数为市人社局机关233人、****中心机关职工144****中心机关职工57人,用餐人数共计434人,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 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0月14日 到 2021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金田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场)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电汇后须将汇款凭证照片、本单位财务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或普票)发送至代理公司联系人邮箱,同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发送至jt****@****.com邮箱,邮件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名称,联系电话及邮箱。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邮箱发送,需纸质文件的投标单位需注明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文件快递费用到付。受疫情影响暂时不接受现场报名。(2)电汇收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天津市金田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广场;邮编:300020;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账号:632970366。(3)供应商须在《***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网址:http://****.gov.cn)。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金田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场)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中心、天****中心及天津市金田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地址: ****路****号
联系方式:022-****8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金田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场)会议室
联系方式:022-****6522-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靓
电 话:022-****6522-809
天津市金田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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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6/X2XEfXwBk5Mg4pJwApo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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